云南:09年公務員申論模擬試卷十三(垃圾短信)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09-08-10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6.電信運營商難辭其咎
梅廣(湖北讀者):我想問的是,為什么分眾傳媒能輕而易舉地掌握數以億計的手機用戶信息?為什么時至今日移動通信運營商才想起要去開展短信過濾業務、設置屏蔽系統?可以斷言,沒有人為垃圾短信提供種種方便,分眾傳媒有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發展到日發數億條垃圾短信的地步。從這個意義上看,那些藏在幕后的“幫兇”,比“元兇”更可恨。通過法制建設來鏟除滋生“垃圾短信”的土壤,確保公民的通信權利不至于繼續受到傷害,這些才是當前公眾最為關心的問題。
管春暉(河南讀者):分眾傳媒以及其他垃圾短信的制造者,是通過運營商的發送通道,將廣告精確發送給客戶所希望投遞的手機用戶。這樣看來,這些通訊運營商也幫了垃圾短信制造商的大忙,因此難辭其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總經理徐達說:“作為移動運營商,我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已關閉精準分眾等7家公司的短信業務端口。”由于缺乏相關法規,目前我們只能寄希望于所有的行業嚴格自律,潔身自好。因此,強烈建議國家立法保護個人信息,讓泄露私人信息者承擔違法的責任,才能有效保護私人信息不被泄露。
黃時雨(南山居民):央視的報道顯示分眾擁有的個人信息可能是從銀行、車管所等處通過“花錢”和“運作關系”拿到的。但分眾的掌門人江南春卻稱信息來源合法。如此巨量的信息到底是怎么來的,不應由分眾說了算,也不是央視可以定性的,遺憾的是沒有官方機構站出來表示負責,這顯示出政府在個人信息安全保護上的“缺位”。雖然目前我們沒有專門的法律,但并不意味著政府無可作為。比如,在深圳新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泄露業主資料最高可罰款2萬元,還有一些機構在收集客戶資料的合同上也會有保密條款。這些都是可以采取法律行動的依據。涉及數億人的利益,政府不應采取“民不舉、官不究”的消極態度,而應該將之視作推動相關立法的一個契機。
致歉不能取代追責
卞廣春(江蘇職員):當前,個人信息安全無法可依,實際上為極少數企業濫用個人信息,擅自透露、出售個人信息從中漁利留下了可鉆的空子。分眾傳媒董事局主席江南春講,信息由收購的下屬公司日常服務中積累所得,是合法的,也不涉及個人隱私。既然這么說,分眾的事情哪里需要致歉?客戶是企業的上帝,維護客戶的利益,弘揚客戶的權利,應該是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分眾這樣的致歉,近似一份免責聲明,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殷建光(河北讀者):分眾致歉雖然難能可貴,但不能取代追責。當前公眾信息被泄露,已經成為一個社會疾病,必須用重典制裁,否則,這個社會現象會更加泛濫,不但影響公民的精神生活,也影響社會的和諧文明秩序。建議我們的執法部門依據我國法律,對分眾的相關負責人追責,即使原因多多,不只是他一家的責任,但必須從他這里開始,掀起一個保護個人信息的風暴。
吳江(南京讀者):僅僅依靠分眾的自我監督來規范無線廣告業務,有些“與虎謀皮”的味道,這就好比商品質量廠家自己說了算、安全標準煤礦自己訂立執行一樣。當“裁判員”與“運動員”合二為一時,“角色的曖昧”必將導致“責任的混亂”。事實上,治理“垃圾短信”的難度并不高,既然發送“垃圾短信”要經過移動運營商的網絡,那么所有的“作案”記錄其實早已在案。假如“每一條垃圾短信”都能成為“一紙罰單”,而不是“發了白發”、“擾了白擾”。當“垃圾短信”的侵權成本高于廣告收益時,“垃圾短信”又怎能不自動消亡?
個人信息安全需要多重保護
童意(華僑城居民):“合法取得信息”就可以隨便轉讓和買賣?不能。怎樣是“合法”不能由分眾說了算。政府有關部門應立法嚴厲規范可以合法取得公民信息的企業和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轉讓這些信息;在我們提供有關個人信息的同時,接受這些信息的企業或機關要有格式條款,保證這些信息不被泄露,并承擔因此帶給信息填寫人的損失和不良后果。只有加大信息取得者的保護義務,才能有效地保護我們的信息安全。我們自己也要提高警惕,保護好個人的基本信息,不能輕易泄露給外人。
宣華華(商報讀者):2008年3月,山東青島市2.6萬個車主的私人信息疑遭泄露,有人以電子光盤的方式標價12OO元出售。記者暗訪發現,銷售者聲稱“這些信息是從車管所拿到的,準確率在85%以上”。一般來說,公共機構具有收集個人隱私信息的“先天優勢”,能夠十分容易地取得各類個人隱私信息。因而,各類公共機構往往是個人隱私信息的“集散地”,就必然會成為不法之徒竊取信息的頭號目標,也不排除內賊出于逐利目的參與其中,這方面尤其需要法律嚴加防范。
黃翠蓮(廣西讀者):我覺得可以借鑒香港的做法。香港2007年12月全面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公眾可分階段登記自己的傳真或電話號碼,納入到《拒收訊息登記冊》,選擇拒收這些訊息,而正常促銷的企業在發出電子信息前,均要先向電訊管理局申領《拒收》名冊,若商戶有違規情況,最高罰款港幣1OO萬元及監禁五年。另外,條例要求商戶在發出電子訊息時,必須注明來源,并向市民提供“拒絕接收”選項。若商戶有違規,首犯可被罰款十萬元,再犯則罰款五十萬元。香港整治“垃圾短信”在于不依賴企業自覺,而是依靠法律嚴格規范和約束的前提下提供了一條“陽關道”,這樣既讓合法企業可以有選擇性地發信息打廣告,而對惡性、詐騙信息的嚴懲,體現了政府打擊垃圾信息的決心。
三申論要求
1,用不超過150字的篇幅概括所給材料反映的主要內容。(15分)
2,結合給定材料,試分析“垃圾短信”泛濫的原因。要求,分條作答,300字以內。(20分)
3,結合給定材料,提出解決垃圾短信問題得對策。要求:條理清晰,500字左右。(25分)
4,假設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的工作人員,請寫一篇參加反垃圾短信聯盟成立大會的講話稿。要求:內容充實,語言流暢,1000字左右。(40分)
參考答案
1.答案提示
近幾年來,“垃圾短信”的泛濫給手機用戶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煩惱,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垃圾短信”受到高度重視,央視“3·15”晚會對“垃圾短信”進行曝光,國務院糾風辦已經開始著手治理垃圾短信。電信運營商雖設立了舉報平臺,但受理過程“模糊”,治理效果甚微。因此,政府部門采取必要的措施治理“垃圾短信”已成當務之急。
3.答案提示
(1)加強立法。我國利用手機短信作案的犯罪事件出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很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目前沒有專門的法規對此進行規定,而且,參照國外的立法情況,僅僅對垃圾短信的發送者進行經濟制裁是遠遠不夠的。
(2)推行手機入網“實名制”。手機入網實名制是一種很好的解決垃圾短信的辦法,這種從源頭上管理手機的辦法十分有效,它能夠為用戶營造安全無污染的短信環境,能夠方便運營商和公安機關對不法分子的監控,更加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3)電信監管部門和國家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國家文化主管部門和各省通信管理局都應著眼于通信業健康發展,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相關問題。
(4)移動通信運營商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手段加大對短信的監控力度。利用通信技術實現對手機短信群發量的突然不正常增多和某些敏感字詞進行監控,一旦通過監控確定了可疑手機號碼,立即實施管理措施。可以采取“分批分次暫停發送者的短信業務”的方法。
(5)推行行業自律和用戶監督舉報機制。短信市場誠信經濟的建立,必須依靠SP對自身經營道德的培養和對市場規律的遵循,只有憑憑良好的質量才能贏得良好的信譽度。公平、有序競爭環境的形成,有賴于在短信市場建立起遵守誠信的行業自律機制。
(6)創新短信管理技術。整治垃圾短信,除政府制定相關法律制度之外,還需要運營商在管理技術層面上的大力支持。
4.答案提示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大家好!
很高興參加反垃圾短信聯盟成立大會,成立反垃圾短信聯盟體現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反垃圾短信聯盟的成立對于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消費者參與的長效機制,促進移動通信服務和短信息服務業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移動通信業發展迅猛,移動電話網絡規模、用戶數量均位居世界前位,科技的不斷進步和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個性化需求,使得移動電話逐漸成為繼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之后又一新興媒體,移動通信和手機短信息服務以其使用方便、價格低廉,成為人們交流的重要手段,為人們提供了一種便捷、高效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也要看到,在移動通信業飛速發展的同時,運用移動通信與短信息服務的方式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通過手機短信息服務傳播不良信息、垃圾信息,以及提供違法信息等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移動通信服務和短信息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也破壞了文明誠信和諧的社會環境,對此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市場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執法機關,針對市場經濟秩序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將不斷創新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積極完善市場監管法規和監管措施,努力提升對移動通信服務市場、短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管水平,在今后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繼續加強與公安部、中國互聯網協會等有關部門的配合與協作,依法履行職責,做好移動通信服務市場,短信息服務市場的治理監管工作:
一是要嚴格市場主體準入。
二是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的垃圾短信息整治專項活動,依法查處違法宣傳推廣及銷售短信息群發器的行為。
三是盡快與工業信息化部制訂出臺規范移動電話廣告,加強對移動屯話媒體的廣善監管力度,規范短信息廣告經營者的廣告發布行為。
四是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移動電話進行偽劣商品銷售、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傳銷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大案要案。
治理垃圾短信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是政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讓我們為營造健康、文明、誠心、綠色、和諧的手機短信服務而一起努力,謝謝大家!
梅廣(湖北讀者):我想問的是,為什么分眾傳媒能輕而易舉地掌握數以億計的手機用戶信息?為什么時至今日移動通信運營商才想起要去開展短信過濾業務、設置屏蔽系統?可以斷言,沒有人為垃圾短信提供種種方便,分眾傳媒有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發展到日發數億條垃圾短信的地步。從這個意義上看,那些藏在幕后的“幫兇”,比“元兇”更可恨。通過法制建設來鏟除滋生“垃圾短信”的土壤,確保公民的通信權利不至于繼續受到傷害,這些才是當前公眾最為關心的問題。
管春暉(河南讀者):分眾傳媒以及其他垃圾短信的制造者,是通過運營商的發送通道,將廣告精確發送給客戶所希望投遞的手機用戶。這樣看來,這些通訊運營商也幫了垃圾短信制造商的大忙,因此難辭其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總經理徐達說:“作為移動運營商,我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已關閉精準分眾等7家公司的短信業務端口。”由于缺乏相關法規,目前我們只能寄希望于所有的行業嚴格自律,潔身自好。因此,強烈建議國家立法保護個人信息,讓泄露私人信息者承擔違法的責任,才能有效保護私人信息不被泄露。
黃時雨(南山居民):央視的報道顯示分眾擁有的個人信息可能是從銀行、車管所等處通過“花錢”和“運作關系”拿到的。但分眾的掌門人江南春卻稱信息來源合法。如此巨量的信息到底是怎么來的,不應由分眾說了算,也不是央視可以定性的,遺憾的是沒有官方機構站出來表示負責,這顯示出政府在個人信息安全保護上的“缺位”。雖然目前我們沒有專門的法律,但并不意味著政府無可作為。比如,在深圳新的物業管理條例中,泄露業主資料最高可罰款2萬元,還有一些機構在收集客戶資料的合同上也會有保密條款。這些都是可以采取法律行動的依據。涉及數億人的利益,政府不應采取“民不舉、官不究”的消極態度,而應該將之視作推動相關立法的一個契機。
致歉不能取代追責
卞廣春(江蘇職員):當前,個人信息安全無法可依,實際上為極少數企業濫用個人信息,擅自透露、出售個人信息從中漁利留下了可鉆的空子。分眾傳媒董事局主席江南春講,信息由收購的下屬公司日常服務中積累所得,是合法的,也不涉及個人隱私。既然這么說,分眾的事情哪里需要致歉?客戶是企業的上帝,維護客戶的利益,弘揚客戶的權利,應該是企業義不容辭的責任。分眾這樣的致歉,近似一份免責聲明,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殷建光(河北讀者):分眾致歉雖然難能可貴,但不能取代追責。當前公眾信息被泄露,已經成為一個社會疾病,必須用重典制裁,否則,這個社會現象會更加泛濫,不但影響公民的精神生活,也影響社會的和諧文明秩序。建議我們的執法部門依據我國法律,對分眾的相關負責人追責,即使原因多多,不只是他一家的責任,但必須從他這里開始,掀起一個保護個人信息的風暴。
吳江(南京讀者):僅僅依靠分眾的自我監督來規范無線廣告業務,有些“與虎謀皮”的味道,這就好比商品質量廠家自己說了算、安全標準煤礦自己訂立執行一樣。當“裁判員”與“運動員”合二為一時,“角色的曖昧”必將導致“責任的混亂”。事實上,治理“垃圾短信”的難度并不高,既然發送“垃圾短信”要經過移動運營商的網絡,那么所有的“作案”記錄其實早已在案。假如“每一條垃圾短信”都能成為“一紙罰單”,而不是“發了白發”、“擾了白擾”。當“垃圾短信”的侵權成本高于廣告收益時,“垃圾短信”又怎能不自動消亡?
個人信息安全需要多重保護
童意(華僑城居民):“合法取得信息”就可以隨便轉讓和買賣?不能。怎樣是“合法”不能由分眾說了算。政府有關部門應立法嚴厲規范可以合法取得公民信息的企業和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轉讓這些信息;在我們提供有關個人信息的同時,接受這些信息的企業或機關要有格式條款,保證這些信息不被泄露,并承擔因此帶給信息填寫人的損失和不良后果。只有加大信息取得者的保護義務,才能有效地保護我們的信息安全。我們自己也要提高警惕,保護好個人的基本信息,不能輕易泄露給外人。
宣華華(商報讀者):2008年3月,山東青島市2.6萬個車主的私人信息疑遭泄露,有人以電子光盤的方式標價12OO元出售。記者暗訪發現,銷售者聲稱“這些信息是從車管所拿到的,準確率在85%以上”。一般來說,公共機構具有收集個人隱私信息的“先天優勢”,能夠十分容易地取得各類個人隱私信息。因而,各類公共機構往往是個人隱私信息的“集散地”,就必然會成為不法之徒竊取信息的頭號目標,也不排除內賊出于逐利目的參與其中,這方面尤其需要法律嚴加防范。
黃翠蓮(廣西讀者):我覺得可以借鑒香港的做法。香港2007年12月全面實施《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公眾可分階段登記自己的傳真或電話號碼,納入到《拒收訊息登記冊》,選擇拒收這些訊息,而正常促銷的企業在發出電子信息前,均要先向電訊管理局申領《拒收》名冊,若商戶有違規情況,最高罰款港幣1OO萬元及監禁五年。另外,條例要求商戶在發出電子訊息時,必須注明來源,并向市民提供“拒絕接收”選項。若商戶有違規,首犯可被罰款十萬元,再犯則罰款五十萬元。香港整治“垃圾短信”在于不依賴企業自覺,而是依靠法律嚴格規范和約束的前提下提供了一條“陽關道”,這樣既讓合法企業可以有選擇性地發信息打廣告,而對惡性、詐騙信息的嚴懲,體現了政府打擊垃圾信息的決心。
三申論要求
1,用不超過150字的篇幅概括所給材料反映的主要內容。(15分)
2,結合給定材料,試分析“垃圾短信”泛濫的原因。要求,分條作答,300字以內。(20分)
3,結合給定材料,提出解決垃圾短信問題得對策。要求:條理清晰,500字左右。(25分)
4,假設你是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的工作人員,請寫一篇參加反垃圾短信聯盟成立大會的講話稿。要求:內容充實,語言流暢,1000字左右。(40分)
參考答案
1.答案提示
近幾年來,“垃圾短信”的泛濫給手機用戶帶來了越來越多的煩惱,嚴重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垃圾短信”受到高度重視,央視“3·15”晚會對“垃圾短信”進行曝光,國務院糾風辦已經開始著手治理垃圾短信。電信運營商雖設立了舉報平臺,但受理過程“模糊”,治理效果甚微。因此,政府部門采取必要的措施治理“垃圾短信”已成當務之急。

3.答案提示
(1)加強立法。我國利用手機短信作案的犯罪事件出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很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目前沒有專門的法規對此進行規定,而且,參照國外的立法情況,僅僅對垃圾短信的發送者進行經濟制裁是遠遠不夠的。
(2)推行手機入網“實名制”。手機入網實名制是一種很好的解決垃圾短信的辦法,這種從源頭上管理手機的辦法十分有效,它能夠為用戶營造安全無污染的短信環境,能夠方便運營商和公安機關對不法分子的監控,更加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3)電信監管部門和國家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國家文化主管部門和各省通信管理局都應著眼于通信業健康發展,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相關問題。
(4)移動通信運營商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手段加大對短信的監控力度。利用通信技術實現對手機短信群發量的突然不正常增多和某些敏感字詞進行監控,一旦通過監控確定了可疑手機號碼,立即實施管理措施。可以采取“分批分次暫停發送者的短信業務”的方法。
(5)推行行業自律和用戶監督舉報機制。短信市場誠信經濟的建立,必須依靠SP對自身經營道德的培養和對市場規律的遵循,只有憑憑良好的質量才能贏得良好的信譽度。公平、有序競爭環境的形成,有賴于在短信市場建立起遵守誠信的行業自律機制。
(6)創新短信管理技術。整治垃圾短信,除政府制定相關法律制度之外,還需要運營商在管理技術層面上的大力支持。
4.答案提示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大家好!
很高興參加反垃圾短信聯盟成立大會,成立反垃圾短信聯盟體現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反垃圾短信聯盟的成立對于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消費者參與的長效機制,促進移動通信服務和短信息服務業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我國移動通信業發展迅猛,移動電話網絡規模、用戶數量均位居世界前位,科技的不斷進步和人民群眾在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個性化需求,使得移動電話逐漸成為繼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之后又一新興媒體,移動通信和手機短信息服務以其使用方便、價格低廉,成為人們交流的重要手段,為人們提供了一種便捷、高效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也要看到,在移動通信業飛速發展的同時,運用移動通信與短信息服務的方式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通過手機短信息服務傳播不良信息、垃圾信息,以及提供違法信息等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移動通信服務和短信息服務業的健康發展,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也破壞了文明誠信和諧的社會環境,對此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為市場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執法機關,針對市場經濟秩序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將不斷創新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積極完善市場監管法規和監管措施,努力提升對移動通信服務市場、短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管水平,在今后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繼續加強與公安部、中國互聯網協會等有關部門的配合與協作,依法履行職責,做好移動通信服務市場,短信息服務市場的治理監管工作:
一是要嚴格市場主體準入。
二是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的垃圾短信息整治專項活動,依法查處違法宣傳推廣及銷售短信息群發器的行為。
三是盡快與工業信息化部制訂出臺規范移動電話廣告,加強對移動屯話媒體的廣善監管力度,規范短信息廣告經營者的廣告發布行為。
四是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移動電話進行偽劣商品銷售、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傳銷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違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大案要案。
治理垃圾短信息,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是政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讓我們為營造健康、文明、誠心、綠色、和諧的手機短信服務而一起努力,謝謝大家!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