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務員考試申論:莫讓低保金落入“富人”口袋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09-12-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這61戶作假的“低保戶”中,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者,有農場膠廠書記,有房地產經理和私車車主等。他們居然能通過大致坡鎮政府低保工作站的審核,領取了兩個季度的低保補助。在接受群眾多次舉報后,工作站才停發了低保金。然而直至今日,不僅弄虛作假領取的低保金沒有退回來,而且沒有一個責任人因此受到處理。
對這次失職和不作為,工作站有關人員以諸多理由解釋。將沒有下去落實情況歸咎于“人手少經費不夠”,將不追回被騙款歸咎于“低保金都是政府有關部門從銀行直接轉到低保戶的存折里的”。試問,如果不是申領低保金的人員之間發生內訌,“人手少經費不夠”的低保工作站永遠不會發現問題。
如果說工作失職和不作為值得指責,那么那些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之便教唆家屬騙保的行為就更加令人深惡痛疾了。就在6個月前曝光的騙保事件中,主角居然是原陽縣齊街鎮民政所所長李勝海,他化為幾個身份,甚至教唆親屬,鯨吞17份低保金,迫使不少真正的窮人被扼殺領取低保的機會,過著有病沒錢治的窘迫生活。
低保審批過程的不嚴肅,制度的不健全,直接導致低保管理上的混亂和失控,使發放低保的結果和目的背道而馳。因此,必須健全相關制度,把好審批關。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其一,把好審批關。上門調查,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一方面可以實地取證,二來可以感受困難戶疾苦,真正了解他們的實際困難和需要,以便及時上報和解決。
其二,低保人員名單和領取金額必須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我們總結了大多數案例,騙保現象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審批程序不嚴謹外,審批結果和領取名單也不公開,令熟悉的群眾不知情,騙保者就更膽大妄為了。一旦公開名單和金額,騙保行為就會“見光死”,審批的失誤也得到及時改正。
其三,限制領取條件,鼓勵困難戶勤勞致富。據了解,廣西“農村低保”出臺新規定,從今年10月1日起,有勞動能力不從事生產勞動的不得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也就是說,即使是困難戶,也不能完全依賴低保金,懶惰者無權享低保待遇。這種措施對于鼓勵困難戶勤勞致富,從根本上擺脫貧困起到一定激勵作用,是值得參考的。但筆者認為此措施必須與就業培訓和就業支持等扶持政策相配套。
另外,還要定期核實和跟蹤困難戶家庭狀況的變化,如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提升而不再符合領取低保條件,則要停止發放。
其實,我國對居民的基本資料、工作狀況、收入水平、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基本沒有建立完善的檔案。而且,各部門之間對居民檔案的資源共享也處于落后的水平,這給政府發放福利待遇的審核過程增添很大的困難。所以,在我們提倡加強工作責任心、健全審批制度的同時,也期待我國的人口檔案管理邁向更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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