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富有生機與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根據人事部6號令和“凡進必考”原則要求,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4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公開招聘的職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職位:共40名。縣衛生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駐鄉鎮審核員(全額事業)25名;縣衛生局疾控中心(全額事業)4名(臨床檢驗醫師1名,美沙酮維持治療醫師1名,結核病防治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1名);縣勞動保障局所屬單位(全額事業)2名(勞動監察大隊、勞動力市場管理中心各1名);縣人口計生委計劃生育稽查大隊(全額事業)1名;縣廣電局鄉鎮廣播電視站(全額事業)廣播員2名(洞口鄉廣播電視站、樟樹鄉廣播電視站各1名);縣安監局安全生產執法大隊專業技術人員2名(財政負擔工資);縣煤炭局煤炭技術培訓中心專業技術人員4名(財政負擔工資)。 (二)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范圍詳情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1)年齡18至40周歲(1969年1月1日至1991年1月1日期間出生);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者一般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6)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凡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報考者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如實填寫。 (7)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具體職位的招聘條件詳情見附表。 二、公開招聘的原則和方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公開招聘的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定于2009年6月23日至6月26日。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現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單位介紹信、相應職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交報名費100元。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后果自負。報名地點設縣人事局,聯系電話:5522271。 (二)資格審查。對報考者的有關證件、材料和資料進行審定,合格者發給筆試準考證。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5,所需專業、技能特殊,公開報名后報考比例若達不到1:5的,由縣人事部門商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三)筆試。筆試時間定于2009年7月4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科和專業科。公共科為公共知識、公文處理及寫作,其中縣衛生局疾控中心職位公共科為醫學基礎知識,縣人口計生委稽查大隊職位公共科為公共知識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理論;專業科為相關職位的政策、法規、專業理論及運用,其中縣勞動保障局所屬單位和縣人口計生委稽查大隊職位專業科為申論。筆試成績按公共科占40%、專業科占6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其中縣衛生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駐鄉鎮審核員職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范圍面向縣內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的,不進行面試。 (五)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不進行面試的職位,則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體檢工作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湘人發[2005]31號)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執行。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現職位空缺時,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七)公示。對考察合格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的舉報人的舉報。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永興縣人事局 2009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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