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國際商務師考試專業知識回顧:商事組織法
來源:環球網校發布時間:2014-07-28 15:09:38
文章摘要:為了更好備戰2014年國際商務師考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國際商務師考試專業知識輔導,供大家參考
1公司的種類(結合書看)
公司的分類主要有以下六種:
第一種,根據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所承擔的責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與股份兩合公司。這是大陸法系國家對公司的最基本分類。
第二種,根據公司股票發行的對象以及股份轉讓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為封閉式公司與開放式公司。這是英美法系國家對公司的基本分類。
第三種,根據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的控制與依附關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為母公司與子公司。
第四種,根據公司的管轄系統不同,可以把公司分為本公司與分公司。
第五種,據公司的國籍不同,可以把公司分為本國公司、外國公司與跨國公司。
第六種,根據管理、營利與專業的標準,還有公營公司(public company)與私營公司(private company)、營利公司(profit-making company)與非營利公司以及專業公司(professional company)與非專業公司等之分。
為簡便起見,一般將公司分為四種有代表性的公司,即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
1.無限責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2.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3.兩合公司(joint venture company);
4.股份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by shares)
2商事組織的形式
(1)個人企業
也稱為“一人公司”(one-man company)或“獨資經營企業”(sole-owned or operated enterprise),是指由一名出資者單獨出資與從事經營管理的企業。從法律性質而言,個人企業不是法人,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其財產與出資人的個人財產沒有任何區別,出資人就是企業的所有人,他以個人的全部財產對企業的債務負責
(2)合伙企業
合伙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伙人為經營共同事業、共同投資與共享利潤而組成的企業。合伙企業是一種“人的組合”。合伙人與合伙企業關系密切,合伙人的死亡、退出或破產等都將導致合伙企業的解散。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負無限責任。大多數國家的法律規定,合伙企業原則上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
(3)公司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設立,并且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各國法律均規定,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享受權利與承擔義務。公司是一種“資本的組合”。股東與公司之間是相互分離的。
3設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
4公司設立原則:自由主義 特許主義 核準主義 單純準則主義 嚴格準則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