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考試輔導:經濟法第三章節考點2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3 10:25:46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國際商務師課程 全面的了解國際商務師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 2011年國際商務師相關資料 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二)《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Incoterms由國際商會(ICC)1936年收集了關于國際貿易的若干慣例編訂成冊,后經1953、1967、1976、1980、1990、2000年的補充修訂,現行的是2000年版。它解釋了13種貿易術語,分為4組:自2000年1月1日生效。也有人稱之為交貨規則(交貨地點、風險轉移、安排運輸、投保、清關手續等)。
它包括十項義務:賣方(各種術語下對應的)
1、提供符合合同的貨物,付款
2、進出中手續
3、運輸保險合同
4、交貨、收質
5、風險轉移
6、費用劃分(cost )
7、通知(information)
8、交單(提供單據)
9、包裝、檢驗貨物
10、其它義務
11、以E 開頭
Ex work 工廠交貨。賣方所承擔的義務最小、只需在指定的地點工廠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即完成義務。 2、以F開頭組:
(1)FOB Free on Board 離岸價格。適用于海運
①賣方只負責任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
②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手續,買方負責辦理進口手續
③買方負責租船定艙,投保、運費、
④風險在貨物越過般舷時輕移
⑤買賣雙方互負通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