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師輔導考試案例題精選(13)
來源:育路國際商務師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6-13 14:29:54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國際商務師課程 全面的了解國際商務師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 2011年國際商務師相關資料 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CIF貿易術語項下貨物風險的承擔
案例1
[案情摘要]
有一份CIF合同規定:在貨物到達目的港漢堡時憑裝運單據支付現金。合同訂立后一個月,貨物出運,但由于運輸途中遇險,不能到達目的港漢堡。當賣方吃提單等裝運單據要求買方付款時,買方以貨物不能到達目的港漢堡為由,拒絕接受單據和付款。但賣方認為,他已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投保,買方應該接受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并支付貨款。
[法律問題]
買方是否有權拒絕支付貨款?
[參考結論]
買方無權拒絕支付貨款,賣方的主張合理。
[法理、法律精解]
根據Inconterms2000的規定,在CIF術語中,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本案中,賣方并無違約事實,并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交了裝運單據,買方應向賣方付款。貨物在運輸途中遇險不能到達目的港漢堡造成的貨物風險屬于貨物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應該由買方承擔。同時,根據Inconterms2000的規定,在CIF術語中,賣方負責辦理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因此,買方可以根據賣方提交的保險單向保險公司索賠。
案例2
[案情摘要]
我國某公司與韓國某公司簽訂了一份CIF合同,進口電子零件。合同訂立后,韓國公司按時發貨。我公司收到貨物后,經檢驗發現,貨物外包裝破裂,貨物嚴重受損。韓國公司出具離岸證明,證明貨物損失發生在運輸途中。對于該批貨物的運輸風險雙方均未投保。
[法律問題]
1. 上述風險損失由誰承擔?
2. 本案中哪一方當事人負責安排運輸?
[參考結論]
1. 由賣方韓國公司承擔。
2. 賣方韓國公司負責安排運輸。
[法理、法律精解]
根據Inconterms2000的規定,在CIF術語中,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本案中,貨物外包裝破裂的損失發生在運輸途中,該風險屬于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后的風險,因此,應該由買方承擔。但是,賣方韓國公司負有按照Inconterms2000A3款的規定,投保貨物在海運中的風險的責任,但事實上,賣方違反該規定,沒有投保,使得賣方不能取得保險單據,進而也不能就上述損失向保險公司索賠,因此,貨物外包裝破裂風險不由買方承擔,而應由賣方韓國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