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邊貨物貿易協議,包括《1994年關貿總協定》以及與其配套的12項具體協議及1個新協議。《1994年關貿總協定》與這些具體協議共同構成世貿組織的多邊貨物貿易規則體系,構成各成員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權利和義務。 一、 1994年關貿總協定 (一)1994年關貿總協定的組成(略) (二)1994年關貿總協定的主要條款 1.《關貿總協定》的主要條款 主要條款有: (1) 最惠國待遇條款。它是整個《關貿總協定》規則的核心和體制的基礎 (2) 關稅減讓條款 (3) 國民待遇條款 (4) 取消數量限制條款 (5) 以國際收支為由的限制條款 (6) 國營貿易條款 (7) 海關估價條款 (8) 原產地規則條款 (9) 貿易救濟措施條款 (10) 透明度和貿易政策統一條款 (11) 關稅同盟、自由貿易區和邊境貿易條款 (12) 爭端解決條款 (13) 對發展中成員的特殊優惠待遇條款 (14) 例外與免責條款 2.對某些條款的修正(略) 3.1994年關貿總協定馬拉喀什議定書 其內容主要是各參加方在烏拉圭回合談判所作出的削減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承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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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聶榮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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