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Z201054掌握禁止投標人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中的“成本”指的是哪個成本必須重視。 2Z201055掌握開標程序。 2Z201056掌握評標委員會的規定和評標方法 一、評標委員會 (一)評標委員會的組成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37條的規定,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重點解析: 注意掌握評標委員會的構成,記住兩個數字,即“五人以上”和“三分之二”,但對于前者千萬不要忘了“單數”! 二、評標 (二)按廢標處理的情形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50條規定,以下的情形將被作為廢標處理: 1.無單位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2.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3.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招標項目報有兩個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選投標方案的除外; 4.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 5.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6.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在《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補充了應當作為廢標的情形: 1.無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的; 2.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證明的; 3.投標有效期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 《招標投標法》第42條的規定“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全部投標。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重點解析: 此處作廢標處理的情形很重要,必須要認真對待。 此處尤其需要注意: 1.“無單位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這句話強調的是若認定是廢標,必須是該標書上既沒有單位蓋章,也沒有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參見書中案例。 2.《招標投標法》第42條需要掌握。 2Z201057掌握中標的要求 一、確定中標人 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有關規定,確定中標人應當遵守如下程序: 1.評標委員會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后,招標人一般應當在15日內確定中標人,但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 2.招標人應當接受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 3.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此類推。 4.招標人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重點解析: 此處的內容都非常重要,必須要很好掌握。尤其需要掌握: 1.這里出現的所有數據都是需要掌握的。 2.正確理解“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三十個工作日前確定”的含義。這句話的意思是最遲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之前的第三十個工作日確定中標人,而不是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之前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人。 3.招標人依據怎樣的原則確定中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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