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進度、計量、合同管理監理內容(三)
來源:發布時間:2008-11-17 15:16:25
四、工程進度計劃的檢查、調整
1、加強現場監督,做好進度記錄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或施工段對實際進度進行記錄,并予以檢查。同時監理工程師應加強現場巡視和收集相關資料,并作相應紀錄,以作為掌握工程進度和審批的依據,每月進度檢查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當日實際完成及累計完成的工程量。
(2)當日實際參加施工的人力、機械數量及生產效率。
(3)當日施工停滯人力,機械數量及其原因,當日材料準備情況。
(4)當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術人員到現場的情況。
(5)當日發生的影響工程進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當日的天氣情況等。
2、月工程進度報告監理工程師根據承包人提供的每日施工進度記錄,及時進行統計和標記,并通過分析和整理,據此審核承包人的月進度計劃報表,并將結果反饋給承包人,駐地監理工程師于次月5日前編制本監理工程師所管轄標段的《月監理報告》,其中月工程進度應為主要內容之一,其應有以下主要內容。
(1)概況或總說明,應對計劃進度執行情況提出分析;
(2)工程進度:應以工程數量清單所列細目為單位,編制出工程進度累計曲線和完成投資額的進度累曲線;
(3)工程圖片:應顯示關鍵線路上(或主要工程項目)一些施工活動及進展情況;
(4)財務狀況:應主要反映承包人的現金流動,工程變更、價格調整、索賠、工程支付及其他財務支出情況;
(5)其他特殊事項:應主要記述影響工程進度或造成延誤的因素及解決措施。
3、進度控制圖表監理工程師應編制和建立各種用于記錄、統計、標證、反映實際工程進度與計劃工程進度差距的進度控制圖及進度統計表,以便隨時對工程進度進行分析和評價,并作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進度,調整進度計劃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據。
4、工程進度計劃的調整監理工程師發現工程現場的組織安排、施工順序、人力和設備與進度計劃的要求偏差較大時應責成承包人或對原工程進度計劃及現金流動計劃予以調整,或責成承包人增加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滿足工程進度計劃的要求。調整后的工程進度計劃應符合工程現場實際,并保證滿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形象進度和現金流量表,如出現以下情況時應予以修改:
①承包人改變了方案的關鍵線路或改變了其建議的施工程序:
②施工工期產生延誤;
③實際工程進度與計劃進度嚴重不符以及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修改時。
提交的年度、月度施工計劃,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執行,如果這些計劃引起總體計劃的必要調整和變動時,承包人應連同修訂的總體計劃一并提交。除非合同工期的延期得到批復,修訂的總體計劃應保證合同規定的總工期不變。
在履約合同工期內,承包人可能遇到不可預見的問題,以致無法按計劃工期完工,因此,按合同版權法款要求承包人每三個月修改一次計劃(季度計劃)。
五、工程進度計劃的延期和延誤
1、由于業主或實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進度延期,承包人按合同條款規定申請延期,監理工程師審查后報業主審批。延期批準后,承包人對原來的工程進度計劃予以調整,并按調整后的進度計劃實施。
2、工程進度計劃的延誤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進度延誤,監理工程師認為實際工程進度過慢,將不能按進度計劃預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時應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進度的措施。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進度的措施必須經過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對原來的工程進度計劃予以調整。
六、進度控制的其它手段
承包人沒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況下,工程在合同工期內難以完成時或在關鍵線路上的工程滯后計劃達一個月時,監畫工程師應對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進行審查和評價,并采取如下措施:
1、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指出應立即解決的問題,限期整改。
2、要求項目部的上級(如總公司)到現場解決問題,如需要可建議業主調整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要求總公司增加投入等。
3、建議業主對工程的某些部分強制分割,由指定分包人來完成。
4、建議業主更換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