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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開發辦)、房地局、房改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同意執行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的函》(國統制[2006]81號),《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繼續執行,2007年統計年報和2008年定期報表表式與上年相同。 從2006年看,報表報送情況比較好的有北京、天津、上海、福建、江西、河南、四川、貴州、陜西、甘肅、新疆等省市,另外,《房屋概況》報表基本按時報送的有重慶、內蒙古、遼寧、江蘇、廣東、云南、寧夏等省、自治區,但部分省市還存在報送滯后、報表不全、指標缺項、數據失真等問題。 房地產統計是研究制定公共住房政策、建立健全住房保障體系、改進完善房地產宏觀調控機制、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各級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認真組織落實。依據國家統計法律法規,按照《房地產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口徑和填報要求,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并按規定時限上報。報送建設部的統計報表須加蓋廳局公章。 為確保房地產統計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單位指定一位同志為房地產統計聯絡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具體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委托建設部信息中心承擔房地產統計報表的催報、接收、匯總等具體工作,請各地將房地產統計報表直接報送建設部信息中心。 聯系人:康 穎 010-58933066,fdc@mail.cin.gov.cn; 郭新安010-58934123,gxa@mail.cin.gov.cn。 轉貼于:房地產估價師考試_考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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