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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初,中國各地共自辦土地違法違規案件22395件,涉及土地32872.84公頃;給予黨紀處分927人,給予刑事處罰160多人。”昨日,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通報了土地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面對過熱的經濟現狀,面對房地產等固定資產虛火過旺,國家已開始對這些問題的病根——“土地經濟”進行全面清理檢查。 上百名縣處級干部因土地問題受處分 在昨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說,監察部、國土資源部于去年10月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的通知》,截至2007年初,各地共自辦土地違法違規案件22395件,涉及土地32872.84公頃,100多名縣處級干部受到政紀處分。 這些違法違規案主要涉及的問題包括:村委會非法出租集體土地,非法批準企業占用耕地;各地開發區管委會未經批準,非法征收耕地,用于房地產開發;市級政府低價協議出讓建設用地用于房地產開發等。 針對當前嚴峻的土地違法形勢,國土資源部從9月中旬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主要清理、查處“以租代征”,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未批先用三類土地違法違規行為。 截至日前,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已經基本摸清了違法用地的底數。已在全國初步圈定了土地違法違規重點地區58個,其中12個作為國土資源部直接督促整改重點,46個作為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督促整改的重點;初步圈定典型違法案件251件,其中國土資源部圈定37件,各省(區、市)圈定214件,將由國土資源部和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直接查辦和跟蹤督辦。 針對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中清理出來的土地違規違法案件,國土資源部已經下發最后通牒。國土部上周已經向社會發布了《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查處糾正工作的若干處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意見》要求,對清查中發現的“以租代征”、“違規新設與擴區”等違規違法用地行為,首先要責令停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特別是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設項目,以及雖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屬于禁止用地目錄和限制用地目錄中不符合供地條件的建設項目用地,一律不得補辦用地審批手續。 違規用地陷入監察和懲罰兩難境地 昨日被曝光的10起違法用地案件中,半數都有地方政府部門參與其中,另有兩起和村委會有關。例如陜西某紡織公司以租代征違法占地案,涉及土地39.81畝。縣國土資源局向督察組報告該案情況時弄虛作假,將違法用地面積填報為7.69畝。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研究員李景國指出,正是因為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參與到違規用地中,幫助遮掩,導致查處違規用地難度非常大。即使被查處,因為地方保護主義,懲罰措施也很難落實到位。從中央下達下來的處罰命令,有可能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曾表示,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普遍偏輕、不到位,產生了極大的負面效應。據統計,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中部某省各級國土部門向紀檢監察部門提出黨政紀處分建議96人,實際落實不到一半;向司法機關移送追究刑事責任32人,實際僅追究7人。沿海某市國土部門2005、2006兩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937件,僅執行了1件。違法處理不到位,違法者反而得到重用或升遷,刺激了一些政府和部門違法用地。 1986年,我國采用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由于土地的屬地性,管理問題錯綜復雜,“條、塊”管理矛盾突出,實際的土地資源利用、使用計劃一般都出自地方政府之手,形成了一種地方集權壟斷。 為了破除土地資源的地方壁壘,2004年,國家對省以下土地實行垂直管理,主要是將省以下的土地審批權限、國土部門的人事權限統一集中到省級國土部門,以期對各級地方政府亂批土地、開發區熱、土地閑置、批占耕地現象進行有力遏制。 業內人士指出,由于土地管理絕對權限仍保留在地方政府手里,省級土地垂直管理的效用也是打了折扣的,以前那種土地濫權現象并沒有被扼制。2006年出臺的土地督察制,向地方派駐9個土地督察局,加強了中央對土地垂直管理的力度。但目前仍留有許多懸而未決的問題。 轉貼于:房地產估價師考試_考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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