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價管理制度 估價管理是指房地產估價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對房地產估價活動進行的管理。1995年八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和"國家實行房地產評估人員資格認定制度",為房地產估價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本市房地產估價行政主管部門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房地產估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房地產估價機構及其從事估價人員的資質、資格的管理和技術規范規程管理二個方面。 (1)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 國家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實行資質審批和年檢制度。目前,本市房地產估價機構實行A、B、C三級等級制度。 主要管理規定有: 《土地估價機構管理暫行規定》([1993]國土[籍]字第29號) 《關于嚴格按土地評估機構資質等級加強評估業務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1999]113號) 《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等級管理的若干規定》(建房[1997]12號) 《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案和管理的通知》(滬房地交[1995]317號) 《關于B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從業范圍的補充通知》(滬房地交[1996]648號) 《關于房地產價格必須評估的范圍及政府指定評估的規定的通知》(滬房地交[1996]1017號) (2)房地產估價專業人員資格管理 國家主要通過實行執業資格管理制度對房地產估價人員進行管理。目前從事房地產估價專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有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員。 有關管理規定主要有: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房[1995]247號)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暫行規定》([1993]國土[籍]字第28號) 技術規范規程 房地產估價技術規范、規程是進行房地產價格評估的技術標準和準則,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地產估價都必須遵循這些標準和準則。 房地產估價的技術規范、規程主要有: (1)、《房地產估價規范》(簡稱"規范") "規范"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國家建設部聯合發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規范"規定了房地產估價的原則、程序、結果和估價報告以及房地產估價人員、機構的職業道德的標準。"規范"制定的目的是:1、規范房地產估價行為;2、統一房地產估價的程序和方法;3、促使房地產估價結果客觀、公正、合理。 (2)《城鎮土地估價規程(試行)》(簡稱"規程") "規程"由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現國家國土資源部)批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規程"規定了土地估價的目的、運用范圍、技術途徑、估價成果等內容。"規程"著重于基準地價、宗地地價評估的各種方法、公式、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