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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二級、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已經設置的,必須在明年3月前完成整改工作。
目前,一些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夠規范,造成了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侵害。昨日,建設部表示,要建立并公示房地產估價機構和注冊房地產估價師信用檔案,及時更新信用檔案信息。對于估價機構,要建立資質升降銜接機制。不具有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不得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重新申請核準資質的,按新設立的機構對待。 在日常運行中,要加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日常檢查和管理。同時,要規范分支機構的設立。二級、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各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設立類似分支機構性質的“辦事處”、“聯絡點(站)”等機構。此前二級、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已設立分支機構的,應當在2007年3月底以前完成整改工作。 要堅決查處房地產估價領域的商業賄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房地產估價行業組織要主動與相關部門和行業建立情況通報、信息共享的工作機制,依法嚴肅查處通過賄賂、回扣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房地產估價業務的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執業環境。 建設部同時要求,各級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房地產估價機構開展一次實地檢查,切實規范房地產估價市場秩序。來源:考試大 轉貼于:房地產估價師考試_考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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