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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2: 房地產估價報告常見錯誤1 一、報告書不完整(共8項內容) 1. 封面 2. 目錄 3. 致委托方函 4. 估價師聲明 5. 估價假設和限制條件 6. 估價結果報告 7. 估價技術報告 8. 附件 二、報告書不完整 1. 估價結果報告書漏項(共13項內容) 一) 委托方(委托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個人委托的為個人姓名和住所)二) 估價方(估價機構全稱、法定代表人、住所、估價資格等級) 三)估價對象(概要說明估價對象的狀況,包括物質實體狀況和權益狀況。其中,對土地的說明應包括:名稱,坐落,面積,形狀,四至、周圍環境、景觀,基礎設施完備程度,土地平整程度,地勢,地質、水文狀況,規劃限制條件,利用現狀,權屬狀況;對建筑物的說明應包括:名稱,坐落,面積,層數,建筑結構,裝修,設施設備,平面布置,工程質量,建成年月,維護、保養、使用情況,公共配套設施完備程度,利用現狀,權屬狀況) 四) 估價目的(說明本次估價的目的和應用方向) 五) 估價時點(說明所評估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對應的年月日) 六) 價值定義(說明本次估價采用的價值標準或價值內涵) 七) 估價依據(說明本次估價依據的本房地產估價規范,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委托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掌握和搜集的有關資料) 八) 估價原則(說明本次估價遵循的房地產估價原則) 九) 估價方法(說明本次估價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以及這些估價方法的定義) 十) 估價結果(說明本次估價的最終結果,應分別說明總價和單價,并附大寫金額。若用外幣表示,應說明估價時點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并注明所折合的人民幣價格) 十一) 估價人員(估價人員的姓名、估價資格或職稱,并由本人簽名、蓋章) 十二) 估價作業日期(說明本次估價的起止年月日) 十三) 估價報告應用的有效期(說明本估價報告應用的有效期,可表達為到某個年月日止,也可表達為多長年限,如一年) 轉貼于:房地產估價師考試_考試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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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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