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陜西公考申論熱點(10)災后重建中應采取那些措施
來源:北京金路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發布時間:2008-04-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08年2月3日晚,國務院煤電油運和搶險抗災應急指揮中心召開第六次會議決定,現階段還要抓緊做好恢復重建的準備工作, 隨著部分地區雨雪凝凍天氣趨弱,以及抗災取得新進展,全國的道路、鐵路、民航、航運交通繼續趨于正常。因此,災后重建內容被提上議事日程。請你談談政府在災后重建中應采取那些措施?
參考答案: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基本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應當及時組織開展事后恢復與重建工作,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妥善解決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第一,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停止執行依照本法規定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同時采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發社會安全事件;
第二,立即組織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組織受影響的地區盡快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制定恢復重建計劃,修復被損壞的公共設施;
第三,上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受影響地區遭受的損失和實際情況,提供資金、物資支持和技術指導,組織其他地區提供資金、物資和人力支援;
第四,國務院制定扶持受突發事件影響地區有關行業發展的優惠政策;
第五,受影響地區的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并實施善后工作計劃;
第六;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出報告;
第六,為生活困難的人群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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