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已經塵埃落定,在這場激烈的角逐中,我有幸得以順利通過,并且成績似乎也還過得去,406分。對于司考,我有一些認識與想法,姑且作為“經驗”與各位考友交流一番,希望對大家有所裨益,雖然我的經歷也許并不具有很大的普適性。 今年七月,我拿到了我的大學畢業證書,結束了四年的校園生活。等到辦好離校、就業派遣手續,時間已經是7月10日,距離司法考試僅有兩個月了。但對于我們這些法科學生來說,司考是決心要考的,畢竟這也是對我們大學所學的一種檢驗,更何況我將來的工作是在法院。就在離校的前夜,我去了書店,帶回了一本《重點法條解析》(出版社就不說了,以免有廣告之嫌),沒有買其他的書,因為我沒心思,也沒有可能在兩個月內看完那些大塊的磚頭。次日,我便乘車離開學校回到了家鄉,等待工作單位的招喚。由于工作單位久久沒有音訊,只好在家開始復習。家里不是復習的好場所,總是有太多的干擾和誘惑,一會兒有精彩的電視節目,一會兒有朋友來訪,一會兒家人來敲門,每天只能夠保證2-3小時。就這樣,我在家看了一個月,把那本書從頭到尾看完了一遍。八月中旬,接到單位的通知前往廣東報到。報到以后,一方面忙于安頓,一方面又要接受崗前培訓,一直到月底才結束了培訓,被分配到研究室。我們研究室主任聽說我已經報考了司法考試,就要求我安心復習,暫時不分配工作任務給我。就這樣,我有了寶貴的半個月時間,得以全日制地復習。在此期間,我又把書看了兩遍,速度也是越來越快,最后一遍只花了三天。9月17日,我參加了考試。 讀到這是,也許會有人認為我只花了區區兩個月時間就把這司法考試給搞掂了。但我想說的是,其實不然,事實上我是花了四年才把它搞定,而不是兩個月。由于有了大學四年的積累,現在才會如此輕松。 我對司法考試的第一個認識就是,必須有扎實的理論基礎。這就是我大學四年所準備的。從歷年的情況看來,司法考試對法條的要求大大多于對理論的考查,盡管近年來有不斷加強理論考查的趨勢。于是,很多人抱著一個功利的目的,只為通過,喜歡走捷徑,每日死背法條。如果記憶力好的話,通過的可能性還是有的,但這種記憶不可能持久,因為它缺少根基,無法扎根于人的大腦,考試一完,又迅速煙消云散去。于是,一旦考試未過,而等到成績公布時,殘存記憶已所剩不多,如果把再行備戰來年,可能又是從頭來過,白手起家。前一次的復習并不能為來年的考試增益太多,于是就可能出現水平的重復,正所謂欲速則不達。而且根據現在這種通過率,絕大多數人是不能一次性通過的,于是就來年的考試而言,理論的重要性非常突出。 司法考試一定要做好理論準備。法條要背、要記,但不是一直都圍繞著法條,特別是復習之始,一定要加強對法學理論的理解。畢竟,真正理解了的東西是不容易忘記的,即使這次沒有通過,下次還是有用的,就不需從頭來過,白手起家了,這樣就為來年的復習減輕了很大的壓力,也為來年的順利通過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就我來說,我在司考前,一直都忙于找工作,有半年多的時間沒有接觸過法律課本,但大學學過的基本理論卻一直不曾忘記,雖然細節有些模糊了。我這兩個月的時間主要就是看法條,精確記憶。對于少有法條的法理學、法制史、國際法我沒有涉及,憑借以前的理論功底足以應付。而且,我在復習的時候深刻感受到,法學理論非常有助于法條的記憶理解,能夠使零散的法條各歸其類,便于有聯系、有系統地進行記憶。 加強理論學習不僅能實現功利性的目的——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而且從長遠看來,還可以使我們在當上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后能夠業務精通、斷案如神。從理論著手準備司考,何樂而不為呢? 對司法考試的另一點感受就是, 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參加過司考的戰友們可能都有這種感覺,考試的題目總是似曾相識,好像在哪里見過,只是記不清法律具體的表述是什么,而答案模棱兩可,無以適從。這很正常。司考的范圍是確定的,我們看了這么多的書,對各部分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感覺眼熟也不足為怪了。 正是由于司法考試考查得非常細,甚至超出我們的想像,這就要求我們在復習的時候一定要做到“完全掌握”,不能“大概了解”;要成為“親密朋友”,而不能是“泛泛之交”。要有全面還得有重點。 所以,我認為只要理論功底過硬,記憶準確,司考就沒有那么沉重。當然,方法有很多,很多事情都是因人而異,適合自己的方法才是最好的。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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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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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班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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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班 |
28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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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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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271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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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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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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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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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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