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司法考試剛過,全社會都十分關注。非典期間,我曾就司法考試幾個相關問題回答網(wǎng)友提問。現(xiàn)在看來,還有嘮叨的必要。 司法考試(以下簡稱司考)的相關制度設計向來就不是一個單純的知識問題。司考該由哪個部門主導,內(nèi)容是側(cè)重大學中所教授者,還是側(cè)重司法實踐所需要者,凡此種種,都容易引發(fā)沖突。在一些國家,司考已經(jīng)成為法律教育的指揮棒,大多數(shù)學生只對司考要考的課程感興趣,如果哪位老師可能參加命題,或者過去參與過命題,學生們更是趨之若鶩,那位老師的話簡直可以說是“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 而司法考試不考的課程,除非教師特別有魅力,否則課堂上就是門可羅雀了,上課對學生和教師來說都是一種折磨。不僅僅是上課,教材以及輔導材料的編寫及其相關利益,輔導班授課的名利雙收,也是不少人所關注的。 關于中外法律史這樣的科目應不應該考,我想這也許需要跟我們司考的整體安排聯(lián)系起來考慮。我一直在想,每次司考是否應分作兩個階段(通常說的“兩次考試”),第一階段是綜合知識的廣泛考察,題量很大,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備敏銳的“法感”。這個階段的考試可以用計算機判卷。闖過第一階段者,再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這個階段就是以深度分析和論文形式為主了。我想,在這個階段,除了必考科目(例如憲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等)外,不妨設置選考科目,中外法律史可以在這個地方占據(jù)一席之地,給那些喜好歷史的考生提供一個不大的但可以顯身手的空間。具體的方法當然還有待于更細致的論證。 除了上面提到的那種教育機構(gòu)與實務機構(gòu)之間的銜接協(xié)調(diào)外,還有一個問題是考試過后進入司法部門的途徑。現(xiàn)在的困難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司考“及第”的人們實際上仍然不具備司法實戰(zhàn)所需的技能,進入司法機關或律師事務所之后還是一介書生;第二個困難是他們干脆進不去甚至不知道怎么能進入司法機關,而司法部門也沒有拿出一個方案來。 不知道去年甚至更早些考取的人們是否至今仍在大門外徘徊。法院和檢察院似乎也都準備設置自家的又一次考試,通過這司考之后的考試者才能進入法院或檢察院。 另外,人事部門又極力抬高自己所主導的公務員的重要性,要求所有的進入司法機關的人還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如此上下交攻,不把我們的學生們“烤糊”了才怪! 怎么解決呢?簡單地說,統(tǒng)一司法考試之后,還需要有統(tǒng)一的司法研修制度。所有通過司考者,無論將來要從事怎樣的工作,都必須進入司法研修機構(gòu)經(jīng)歷一年至兩年的學徒期。研修合格者便可以直接進入司法機關或者律師事務所。其他的種種考試之類的一概免掉。 關于這個問題,我在1995年考察日本司法研修所之后曾發(fā)表過一篇考察記,順便對于中國司法研修制度的建立有一些構(gòu)想,文章收入小書《司法的理念與制度》中,或許還有點參考價值。 我個人不傾向于所謂的向西部傾斜,例如在錄取線上降低分數(shù)等等做法,實際上那不見得是合理的選擇。前些年報名條件不同,錄取分數(shù)線也不同。須知統(tǒng)一司法考試的精髓正在于“統(tǒng)一”。除了考試內(nèi)容之外,三種職業(yè)分支以及不同地方的法律人之間執(zhí)業(yè)資格的統(tǒng)一是這種考試最重要的目標之一。 再說,在今天這樣一個流動性極大的時代背景下,要把律師、法官以及檢察官給“捆綁”在一個地方不讓動彈豈非白日做夢?又有什么必要呢? 一個經(jīng)常被提出來、一些解決方案也常常似是而非的問題是:由于經(jīng)濟落后,教育不發(fā)達,如果不降低門檻,西部的法律職業(yè)將會后繼無人。對于這樣的說法,需要用孔子的口氣質(zhì)問:“其然?豈其然乎?”為什么我們不考慮其他相關措施的跟進呢?例如,所有擔任法官、檢察官的人都必須從基層司法機關干起,這樣就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基層法院、檢察院有足夠的人才資源。擔任法官、檢察官的人要實行任官回避本籍制度,不得在出生地所在省(自治區(qū)或直轄市)的司法機構(gòu)任職,這不僅僅有助于保持司法官員與所在社區(qū)之間的必要距離,而且也會“迫使”來自經(jīng)濟教育發(fā)達地區(qū)的人們流向不發(fā)達地區(qū)。 另外,考慮到今后我們必須走向司法官高薪制,西部經(jīng)濟不發(fā)達反而可能為吸引人才的一個理由———同樣的收入,在東部只能維持一個中產(chǎn)水平,而到了西部,變成一個大富翁也未可知呢。如此,才能真正改變西部人才缺乏的現(xiàn)狀。 |
輔導科目 | 課時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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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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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班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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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班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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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題班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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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刺班 |
52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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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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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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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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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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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盧雁明 糾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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