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筑師考試《建筑材料與構造》墻腳構造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4-09-26
墻腳構造
墻腳是指室內地面以下、基礎以上的這段墻體。內外墻都有墻腳,外墻的墻腳又稱勒腳。由于砌體本身存在很多微孔以及墻腳所處的位置,常有地表水和土壤中的水滲入,致 使墻身受潮、飾面層脫落,影響室內衛生環境。因此,必須做好墻腳防潮、增強勒腳的豎 固及耐久性、排除房屋四周地面水。
吸水率較大、對干濕交替作用敏感的磚和砌塊不能用于墻腳部位,如加氣混凝土砌 塊。底層室內地面以下砌體,應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實小砌塊的空洞。
(1)墻身防潮
墻身防潮的方法是在墻腳鋪設防潮層,防止土壤和地面水滲入磚墻體。防潮層的位置:當室內地面墊層為混凝土等密實材料時,防潮層的位置應設在墊層范圍內,低于室內地坪60mm處,同時還應至少高于室外地面150mm,防止雨水濺濕墻面。當室內地面墊層為透水材料時(如爐渣、碎石等) ,水平防潮層的位置應平齊或略高于 室內地面。當內墻兩側地面出現高差時,應設垂直防潮層。
墻身防潮層的構造做法常用的有以下三種:第一,防水砂漿防潮層,采用1 : 2水泥 砂漿加3%-5%防水劑,厚度為20-25mm或用防水砂漿砌三皮磚作防潮層。此種做法 構造簡單,但砂漿開裂或不飽滿時影響防潮效果。第二,細石混凝土防潮層,采用60mm 厚的細石混凝土帶,內配三根 6鋼筋,其防潮性能好。第三,油氈防潮層,先抹20mm厚水泥砂漿找平層,上鋪一氈二油。此種做法防水效果好,但有油氈隔離,削弱了磚墻的 整體性,不宜在剛度要求高的建筑或地震區建筑中采用。
如果墻腳采用不透水的材料(如條石或混凝土等) ,或設有鋼筋混凝土地圈梁時,可以 不設防潮層。
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潮濕房間的墻,所用材料的最低強度等級應符合表 2-15的要求。
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潮濕房間墻所用材料的最低強度等級表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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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士的潮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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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結普通磚、蒸壓灰砂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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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砌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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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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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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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寒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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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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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潮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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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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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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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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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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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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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潮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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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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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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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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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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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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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飽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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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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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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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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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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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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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在凍脹地區,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不宜采用多孔磚,如采用時,其孔洞應用水泥砂漿灌實。當采用混凝土砌塊砌體時,其孔洞應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實(Cb要求其明落度160~200mm 的專用灌孔混凝土) ;
②對安全等級為-級或設計使用年限大于50年的房屋,表中材料強度等級應至少提高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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