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級建筑師考點:建筑物的分類及相關等級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4-04-16
建筑物的分類及相關等級
1.按使用性質分類: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和農業建筑。
(基礎位于建筑物最底部,在地面以下與地基相接,是主要承重構件之一,它將建筑物上部的荷載傳給地基。在混合結構中,墻既是承重構件,也是圍護構件。當它承受由屋頂或樓板層傳來的荷載,并將這些荷載傳給基礎時,它起著承重作用,被稱為承重構件。除了承重以外,外墻能抵御自然界中的各種因素對室內的侵襲;內墻可以分隔空間、組成房間、隔聲、遮擋視線,起著圍護作用。所以,墻也被稱為圍護構件。柱是框架結構或排架結構的主要承重構件,它承受梁或屋架傳來的荷載,如屋頂荷載、樓板層荷載、吊車荷載等。樓板層是水平方向的分隔與承重構件。它既可以分隔豎向空間,又承受著人、家具和設備等荷載,并將這些荷載傳給其下的梁或墻。地坪層是指房屋底層的地坪,它與樓板層一樣承受著人、家具和設備等荷載,并將這些荷載直接傳給地基。樓梯是房屋的垂直交通工具,作為人們上下樓和發生緊急事故時疏散人流之用。屋頂位于房屋的頂部,不僅能承受雨、雪等荷載,而且能抵御風、雨、雪、太陽輻射等自然因素的侵襲。所以,它既是承重構件,也是圍護構件。門主要用來交通,窗主要用來采光和通風。門窗位于外墻時,是圍護結構的一部分;位于內墻時,起分隔房間之用。建筑物除了以上主要構配件以外,還有一些附屬部分,如陽臺、雨篷、臺階、通風道、煙囪等。總之,建筑物的構造組成可歸納為兩大類,即承重構件和圍護構件。基礎、柱、樓梯、樓板等屬于承重構件;門窗屬于圍護構件;墻和屋頂既是承重構件,又是圍護構件。在設計工作中,建筑物的各組成部分又可劃分為建筑構件和建筑配件。建筑構件主要指承重的墻、柱、樓板、屋架等,建筑配件是指屋面、地面、墻面、門窗、欄桿、花格、細部裝修等。建筑構造設計主要側重于建筑配件設計。)
2.按結構類型分類:砌體結構(豎向承重結構是以普通磚、多孔磚或混凝土校砌塊等材料砌筑的墻體,水平承重構件是鋼筋混凝土樓板及屋面板)、框架結構(承重結構是由鋼筋混凝土或鋼材制作的梁、板、柱形成的骨架承擔,墻體只起圍護和分割作用,用于多層和高層建筑)、空間結構。
3.按建筑層數和總高度分類:低層建筑(1-3層)、多層建筑(24m一下的3層以上的建筑,7-9層界定圍中高層住宅建筑)、高層建筑。建筑高度是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層的高度,屋頂上的水箱間、電梯機房、排煙機房和樓梯出口小間等不計入建筑物高度。
4.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類:耐火等級取決于建筑的主要構件的耐火極限(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隔火作用)和燃燒性能(不燃燒物、燃燒體、難燃燒體),它的單位是小時。多層建筑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分為兩級。
5.按建筑的耐久年限分類:一級建筑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以上,適合重要的建筑和高層建筑;二級建筑的耐久年限為50~100年,適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級建筑的耐久年限為25~50年,適用于西藥的建筑;四級建筑的耐久年限為15年以下,適用于臨時性建筑。
6.民用建筑設計等級與建筑類型、特征有關,分為特級、一級、二級和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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