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共營養師成績保留期限及補考的補充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4-03-06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勞社廳函[2006]3號)要求,我省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考”和“新職業全省統考”文件規定,統考職業的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文件下發后不少考生和培訓機構來人來電詢問,希望能有一個過渡期。為此,經研究,決定作如下補充通知:
1、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一級、企業培訓師一級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勞社廳函[2006]3號)第十六條“全國統考職業的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執行。
2、2014年前參加考試的考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一級、企業培訓師一級除外)單科合格成績保留兩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按規定參加補考;2014年新參加考試的考生,按《關于做好江西省2014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4]119號)和《關于做好江西省2014年新職業全省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贛人社字[2014]129號)文件規定執行。
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