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宏觀經濟政策重點知識49(2)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3-03-08
按層次分為全國規劃和地方規劃。
全國規劃是整個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規劃,包含了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內容,對制定地方規劃具有宏觀指導和調控作用。
地方規劃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省轄市、自治州盟)、縣(縣級市、旗)的規劃。
(2)規劃制定的原則與程序。
發展規劃要以黨中央關于制定中長期計劃的建議作為主要依據。
規劃原則。發展規劃的制定,要貫徹以下一些基本原則:
①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增強計劃的科學性,體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突出計劃的宏觀性、戰略性和政策性;
②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握好改革力度、發展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程度;
③保持經濟總量基本平衡,使建設規模與國力相適應,貨幣供應量與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相適應,防止出現需求過熱、通貨膨脹或需求不足、通貨緊縮;
④促進經濟結構優化,依靠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和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全面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和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⑤要把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和質量,促使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根本出發點和歸宿;
⑥規劃目標既要體現抓住機遇、加快發展的精神,又要積極可靠、適當留有余地,應對難以預料的意外情況,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
例題6:發展規劃的制定,要貫徹的基本原則有()。
A.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握好改革力度、發展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程度
B.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增強計劃的科學性
C.保持經濟分量基本平衡
D.促進經濟結構優化,依靠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和經濟體制的根本轉變,全面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和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E.要把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和質量,促使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根本出發點和歸宿
答案:A、B、D、E.
(3)規劃制定的程序。在形成發展規劃草案之前,黨中央召開中央全會通過關于制定中長期計劃(規劃)的建議,根據中央建議的精神,國務院擬訂中長期計劃綱要(草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中長期計劃體系中的專項規劃,一般不必提請全國人大審議批準,可由國務院審定。
地方發展規劃制定的程序和步驟,與全國計劃相同。其計劃草案須經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不設人民代表大會的專區,由行政專員公署審定。
(四)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劃的主要目標
(1)國民經濟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明顯成效,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為到2010年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堅實基礎;
(2)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取得重大進展,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邁出實質性步伐,在更大范圍內和更深程度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
(3)就業渠道拓寬,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加,物質文化生活有較大改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得到加強;
(4)科技、教育加快發展,國民素質進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例題7:“十五”期間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A.國民經濟保持較快發展速度,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明顯成就,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為到2010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堅實基礎
B.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取得重大進展,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健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邁出實質性步伐,在更大范圍內和更深程度上參與國際經濟合作與競爭
C.就業渠道拓寬,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加,物質文化生活有較大改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得到加強
D.科技教育加快發展,國民素質進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取得明顯進展
E.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國際競爭力增強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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