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3年專升本報名時間:3月20日至26日
來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布時間:2013-02-27
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試實施細則
為確保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普通專科層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考試工作(以下簡稱“專升本”)的順利進行,根據省教育廳、原省發展計劃委員會、原省人事廳、財政廳、公安廳相關文件精神,依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規定和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領導
“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進行。省教育廳有關處室負責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編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考試院)負責統考科目命題、考務管理、評閱試卷和錄取管理工作。
承擔招生任務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成立相應的“專升本”招生考試組織機構,負責考生報名資格審核、考試、專業課命題及評分、錄取等工作。
當年有高職(專科)層次應屆畢業生的學校負責本校考生報名組織和報名資格審核工作。
二、招生對象及培養模式
1.招生對象
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對象為省屬高等學校(包括省屬普通本、專科院校,高等職業學院)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6號)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可報名參加“專升本”考試,招生辦法詳見附件3。
2.培養模式及待遇
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和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通過相應的入學考試升入省屬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按照新的本科階段教學計劃,學習2—3年,完成本科階段學歷教育。
“專升本”招收的學生在校期間享受與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在校生的同等待遇。
“專升本”招收的學生,其檔案交由招生院校管理,戶籍憑錄取通知書隨遷到錄取院校所在地。學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考核及格或修滿學分的準予畢業,并發給相應專業的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內容按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予以規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三、報名
1.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省屬高等學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層次畢業生。
(4)教育部辦公廳教學廳〔2009〕6號文件規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
2.報名辦法
2013年“專升本”考試報名仍采用網上信息填報,網上銀行繳費或通過銀行柜臺繳費確認的模式。由當年有高職(專科)層次應屆畢業生的學校負責通知到每位畢業生,安排專人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然后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聯網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同時使用攝像頭聯網采像。考生的畢業專業由畢業學校錄入報名系統。采像完成后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填報其他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網上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等后續工作(目前僅支持中國工商銀行網上繳費或柜臺繳費,繳費辦法見附件2)。報名考試費按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60號)文件核準的120元/生繳納。已繳費的考生信息由考生報考院校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專業的要求,照片采集質量等。審核未通過的由畢業院校負責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再次登錄報名系統重新選擇報考院校和專業。
參加專升本招生考試的退役士兵直接到招生院校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時間
全省普高“專升本”招生考試考生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13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各招生院校于4月8日至4月11日打印準考證,考生于4月12日8:00-18:00至報考院校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四、志愿設置
普高“專升本”招生設置一個院校志愿和一個院校服從志愿,院校志愿欄設一個專業志愿,填有院校服從志愿的考生視為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均服從調劑。考生填報志愿前須仔細閱讀報考專業“招收專業范圍”或咨詢招生院校,防止填報無效志愿。(詳見安徽省2013年普高“專升本”招生計劃及各專業考試科目和招生簡章)。
編輯推薦:2013人大成考高起點名校保過班
更多成考問題咨詢熱線: 010-51297401 15300030186章老師
更多成考資訊信息,請訪問育路教育成考頻道
業內名師團隊,班主任一對一服務,全面覆蓋考點,一次考試,保上名校。 !
更多成考相關內容
熱 2013成人高考高起點英語關鍵句型匯總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匯總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八)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七)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六)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五)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四)
- 03-12·2013成考專升本語文記敘文部分資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