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貨運代理考試輔導:國際鐵路貨物聯運計劃和組織發運程序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3-01-09
第二節 國際鐵路貨物聯運計劃和組織發運程序(細化了解)
概括說來,以出口為例,國際貨運代理需要經過接受委托——提報計劃——制單(鐵路聯運運單)——配車——報檢報關——口岸交接(審核、換裝、簽署交接證件)——國外交貨等業務環節。
一、運輸計劃和組織(制定運輸方案)
1、根據客戶提出的貨物發運批次、發送地、運輸時間要求、運輸商或貨運代理人要制定運輸組織方案和設計貨物裝載技術方案。
報計劃的時間:普通貨物提前10日左右,超長超重危險品提前一個月左右
2、根據客戶提出的貨物清單制定車輛配載方案,確定各發運地發運車數量和批次,供貨商供貨時間,各發運地發運組織安排,做出各批次貨物裝車清單和相應報關單據的準備安排。
3、國際鐵路貨物運輸計劃,按《國際貨協》規定:所有使用“國際貨協運單”一票到站運輸的貨物,發運國鐵路和參與運輸的國家鐵路(包括到達國鐵路和過境國鐵路)要提前辦理商定。
4、根據貨主提供的貨物明細規格和生產廠家,制定出相應的裝載加固、包裝方案。
5、向貨主提出準備運輸及報關單證所需要文件資料,主要是繕制國際聯運運單和箱單、發票的注意事項。
6、繕制“國際貨協運單”準備,要求貨主提供對運輸委托事項的明確表示。
7、協助貨主審核準備出口報關報檢單據和需返運回國設備的臨時出口手續,并提前協辦報請商檢。
8、提前調查發運站、集散站的裝卸、儲運能力。
二、發運準備工作
1、國際鐵路聯運計劃批下后即按約定發出時間,準備貨物短運、上站、報關報檢工作以及需返運設備的暫時出口貨物手續。
2、貨物報關后,憑編制好的國際貨協運單向車站請報裝車計劃。
3、裝車時,如已報關貨物,需在國際貨協運單加蓋海關監管戳記,如不在發車站報關而在邊境口岸站報關,則只需按規則填寫運單后,即可發運。
4、按報請批準的裝載加固方案進行裝車和加固工作。
5、需押運的貨物準備押運人員,辦理押運手續。
6、裝車后交納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