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麗水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3-0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各級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2012〕347號)精神,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3年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3年全市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743名,其中:市級機關30名,縣(市、區)機關475名,鄉鎮機關153名,省垂管部門85名。上述計劃中含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57名(其中駐監所檢察官預備人選9名);從我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94名;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公務員23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請于2012年12月31日起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http://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http://www.zjhrss.gov.cn/col/col2/)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http://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
浙江人才網(http://www.zjrc.com)
浙江繼續教育網(http://www.jxedu.com.cn)
麗水市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lishui.gov.cn)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二、招考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范圍、對象
1.市級及以下各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1)具有麗水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3年1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2013年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麗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歷屆畢業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生源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4)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并取得A、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市外人員(限報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職位,以2013年1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3年應屆畢業的,須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在第1條(1)、(2)所列范圍和對象基礎上,市級機關和市屬單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
(1)參加我市“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簡稱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人員;
(2)參加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省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簡稱“兩項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及以上,且累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上述(1)、(2)人員享受定向考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務崗位的,期限為2011-2015年,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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