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資源開發項目的資源條件評價
來源:醫學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12-29
資源開發項目的資源條件評價
1、評價的目的:資源開發項目是指煤礦、石油、天然氣、金屬礦和非金屬礦等礦產資源的開發項目,水利水能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森林資源的 采伐項目等。該類項目的物質基礎是各種礦產資源、水利水能資源和森林資源。對不同地區同種資源在可得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可獲得效益方面給予評價,為項目建設規模、開發方案的設計和效益評價奠定基礎。同時資源的開發利用要體現合理性,在國家堆資源利用的統一規劃下進行,滿足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2、資源開發項目資源開發利用的基本要求
①符合資源總體開發規劃的要求: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地方利益服從國家利益
國家對重要資源的開發利用制定總體開發規劃,如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礦產資源規劃》就是審批和監督礦產
資源勘查、開采活動的重要依據,是礦產資源堪查、開發利用的指導性文件。(此外還有煤炭、油氣、水利水電
等項目)
②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
③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對不可生資源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實行有序開采,避免過度開采;對可再生資源如森
林,應按其生長規律合理安排采伐進度)
④符合保護生態環境的有關規定(特別注意森林采伐項目)
⑤符合對資源儲量和品質的勘探深度的要求(資源開發項目的可研報告,應附有具有資格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
構的評審意見和國土資源部或省(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認定書)
3、資源開發項目的資源條件評價的內容
①資源開發的合理性 A、是否符合資源總體開發規劃的要求、綜合利用的要求、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B、是否處理好地方與國家整體利益關系、遠期與近期開發關系、資源開發利用與資源保護
和儲備、可持續發展的關系
C、是否制定合理的資源綜合開采利用方案
②資源可利用量:主要針對擬建項目性質,研究礦產資源的可采儲量或水利水能資源的蘊藏量或森林資源的蓄積
量等,提出合理的開發(開采)規模和開發(開采)年限。
③資源自然品質:根據項目特點分析研究資源品質,為制定項目技術方案提供依據
④資源賦存條件:分析資源的地址構造和開采難易程度,以便確定開采方式和設備方案
⑤資源開發價值:分析資源是否值得開發利用,為預測項目效益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