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通知(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12-27
七、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飘厴I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八、免試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3個科目:
(1)符合考核認定范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現場審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應免試材料,并經報名點審核方為有效。
九、報考條件中有關方面的說明
1、“從業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按“滿周年計算”。
2、“工程技術類”專業是指教育部規定的所有理工科專業:“工程經濟類”專業包括工程管理、投資經濟、技術經濟、項目管理和經濟管理專業。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
3、“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是指原國家計委委托中咨協會頒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實施辦法(修訂)》規定的8項服務范圍,即規劃咨詢、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評估咨詢、工程設計、招投標咨詢、工程監理和管理咨詢,以及與這8項服務范圍相關的工程咨詢管理、投資建設管理、教育和培訓業務。
4、“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人員”,是指符合考核認定的條件,但因受數量控制而未通過人員。這部分人員名單由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
5、獲獎“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國家計委頒發的優秀研究成果(前稱科技進步獎)一、二、三等獎,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發的全國優秀工程咨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建設部頒發的優秀工程設計和優秀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所有人員。
6、“工程咨詢類執業資格證書”,范圍僅限于建設部和人事部頒發的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十、考生須知
1、應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場規則”,并按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在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進行雷同試卷的認定和處理。
3、考試科目共5科,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冬F代咨詢方法與實務》試卷由主觀題組成,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二)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其它物品不得帶入座位。《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
十一、其它
1、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2、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公務員局頒發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十二、考試用書
(一)教材征訂方式
2013年仍使用2012年版新修訂的教材,2012年版《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參考教材》由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新版考試參考教材同2008年版考試參考教材一樣共4本,連同考試大綱為一套。由于第5科考試科目《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的內容已分別并入另外4個考試科目的相關章節之中,因而只考第4、第5科人員也需要學習其它3科相關內容。考生可自行到書店購買。也可向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征訂。
(二)教材變化情況
2012年版參考教材以2008年版考試大綱為依據,在保留2008年版考試參考教材大部分內容、基本框架和體例的基礎上,作了以下更新、增補和修改:
1、新版考試參考教材將已經完成的國家“十一五”各類發展規劃,更新為國家“十二五”或更長時期的主要發展規劃,列出了“十二五”期間國家重點工程;適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歸口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的新形勢,增加了我國第一個工程咨詢業中期發展規劃綱要內容;刪除了影響面比較窄的規劃和已經失效的規劃內容,以利于集中學習和考核時效性和關聯性更強、權威性和空間性更大的規劃咨詢知識,明了工程咨詢業發展前景和工作任務。
2、新版考試參考教材闡釋了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新咨詢理念,體現了國家新制定和修訂的有關工程咨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精神,詳解了資源節約與利用、節約能源、生態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等方面的政策內容,相應地刪除了廢止執行的官方文件和失效的政策規定,以便于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適應不斷完善的法治環境、政策環境,提升依法執業的能力和把握政策的水準。
3、新版考試參考教材補充了工程咨詢相關基礎知識,充實了投資項目決策咨詢內容,增加并改寫了咨詢方法和案例,有助于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完善和升級知識結構,提高業務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
4、新版考試參考教材按照國際化的工程咨詢概念,介紹了更多工程咨詢類單位資質,更新了部分過時的行規行約內容,闡述了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頒布的工程項目管理導則,描述了國際項目管理發展趨勢,吸收了FIDIC最新精神,推介了FIDIC工程師培訓和認證試點辦法,有助于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拓寬視野、拓展業務,自覺接受行業指導和自律。
5、新版考試參考教材按邏輯關系,調整了部分章節題目和次序;擴展了易于出題的內容,減化和刪除了不易出題的內容;彌補了疏漏之處,修改了不準確的表述,考生閱讀、理解和應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