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跟單員考試基礎理論考前輔導3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1-10
申請開證程序
1.在確定資金前,申貸方須與我方簽訂項目融資服務立項協議。
2.我方在收到申貸方申請開證或擔保書的相關資料后, 在3日內確定是否能按條件開證,確定開證或開擔保書的金額和期限。
3.立項程序:經確認可以開證或開立擔保書的, 申貸方與投資運作方簽訂項目立項服務協議。
4.我方將申貸方資料報送合作方。
5.如獲合作方認可,投資運作方與申貸方簽訂融資項目服務協議。
6.申貸方按協議規定繳納手續費/開證費或擔保金,支付方式共有三種:
6-1.向中間方交付全額開證費,此款存入以中間方名義開立的,由中間方共管的賬戶(注:由中間方保管);
6-2.存入中間方和申貸方共同認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等第三方公共服務機構,由第三方公共服務機構按協議約定付款給指定的存款人;
6-3.中間方和申貸方共同商定的其它方式。
7.申貸方與合作企業簽訂合作協議。
8.申貸方到銀行開立的擔保書或信用證后,經查實后, 申貸方按協議約定支付手續費、開證費或擔保金。
8.9.待申貸方辦理貸款到位后,申貸方按協議或承諾約定,向我方支付綜合服務費。
申請開證
進口合同簽訂后。進口方填寫開證申請書向銀行辦理開證手續。開證申請書是銀行開立信用證的依據,也是申請人和銀行之間的契約關系的法律證據。開證申請書包括兩個部分:
第一部 分是信用證的內容,包括受益人名稱地址,信用證的性質、金額,匯票內容,貨物描述,運輸條件,所需單據種類份數,信用證的交單期、到期日和地點,信用證通知方式等。
第二部 分是申請人對開證銀行的聲明、其內容通常固定印制在開證申請書上,包括承認遵守《UCP 500》的規定;保證向銀行支付信用證項下的貨款、手續費、利息及其他費用;在申請人付款贖單前,單據及貨物所有權屬銀行所有;開證行收下不符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時申請人有權拒絕贖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