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考點36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11-08
一、環境影響與環境影響評價
1、 管理框架: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預防因規劃和投資項目實施后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我國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并制訂了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程序。
2、 相關法律法規
(1)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利用規劃,應當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編寫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說明;對其組織的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組織環評,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
(2)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
① 重大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全面評價
② 輕度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專項評價
③ 對環境影響小,不需要編制環境影響評價的,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3)可研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4)從事環評工作的單位實行資格審查制度。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5)目前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管理程序:
① 確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
② 編制環評報告書的項目,需要先編寫環境影響評價大綱
③ 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有行業主管部門的應當先報其預審
④ 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⑤ 建設單位應當同時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審批意見中提出的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
環境影響評價獨立于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等的編制而自成體系。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目的和作用
1、 保障和促進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2、 預防因建設項目實施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預防為主,是環境保護的一項基本原則。
3、 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將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和資源保護同步規劃、同步實施,以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三、環境影響評價的要求
1、 政策要求 :
(1)實行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發展即經濟建設與環境和資源保護相協調,“三建設,三同步、三統一”,即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必須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以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2)實行預防為主,防止結合的政策。盡量在生產過程中解決環境問題,而不是等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后再去治理,借鑒西方走過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中的深刻教訓。
(3)實行污染者負擔、收益者補償、開發者恢復的政策。
2、工作要求
(1)環境影響評價要符合政策。政策性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靈魂。
A、項目的選址要根據產業政策
B、項目用地要結合土地政策
C、所選工藝和污染物排放狀況要結合能源和資源利用政策
D、環境保護措施和技術裝備水平要結合現行技術政策
E、環境質量要結合環境功能規劃和質量指標
F、注重資源的綜合利用,提供資源利用價值
(2)要有針對性。針對項目的工程特征和所在地區的環境特征進行深入分析,確保環境影響評價真正起到三個基本功能的作用:“為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為設計工作制定防治措施,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3)應具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