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宏觀經濟政策重點解析26
來源:中大網校 發布時間:2012-11-08
三、產業結構政策實施
(一)產業結構政策的調整
為了增強政策實施的有效性,產業結構政策需要不斷地調整,現階段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
一是按照比較優勢原則,制定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優勢的主導產業的產業政策;
二是在不具備自然壟斷性質的產業領域,制定充分體現公平市場競爭,實現“優勝劣汰”的競爭性產業的產業政策;
三是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關鍵技術領域和一些重要的高新技術領域,制定有利于加大科技投入和技術自主研究開發的技術創新產業政策;
四是面對我國即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針對農業和服務業國際競爭能力較弱的現狀,制定出既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框架,又能適度保護我國產業安全,又有利于加快我國農業和服務業發展的保護性產業政策。
(二)產業結構政策實施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1.縮小產業結構政策的政府干預范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政府只需在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制定相應的政策。
2.注意產業結構政策的科學性,發揮行業組織和大企業的作用
由政府部門、企業家、行業協會負責人組成的產業結構政策審議會,負責產業結構政策的研究和擬定。
3.把產業結構政策與區域經濟政策結合起來
在制定產業結構政策時,要考慮某些傳統產業由東部向中西部的轉移,由大中城市向小城鎮和農村的轉移,國家在這方面的政策,主要是協助、鼓勵地方政府、企業在自愿基礎上,從經濟利益出發進行合作,為產業轉移創造一些有利的政策環境。
4.把產業結構政策與產業組織政策結合起來
政府應在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基礎上,因勢利導地去推動產業組織結構的合理化。
四、外商投資產業政策
(一)我國當前的外商投資產業政策
我國政府頒布了新的鼓勵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可歸納為四個方面:
(1)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技術開發和創新。
(2)鼓勵外商向中西部地區投資。
(3)進一步推進商業、外貿、金融、保險、證券、電信、旅游等領域的吸收外資工作。
(4)改革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二)改善外商投資環境的主要措施
(1)提高政策、法規的透明度。清理并整頓不利于吸收外資的法規和政策,要對《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進行再次修訂。
(2)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逐步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
(3)加強涉外經濟法制建設。
(4)加大保護知識產權執法力度。
(5)通過完善立法和加強執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維護投資各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依法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健全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研究建立解決糾紛的機制,依法處理企業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