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跟單員考試基礎理論輔導國際貨物買賣合同4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11-06
四、FCA、CPT、CIP與FOB、CFR、CIF的區別
1.適合的運輸方式不同
2.交貨地點和風險轉移點不同
3.裝卸費用負擔不同
4.出具運輸單據的種類和時間不同
2.合同的基本要求
(一)依法訂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可以隨意進行,而應當依法訂立。
所謂依法訂立合同,是指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遵守法律,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這里所說的“法律”,包括憲法在內、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通過的一切有關法律,如《民法通則》、《合同法》等;也包括行政法規,即國務院根據法律制定的一切有關法規。需要指出的是,訂立合同時,不僅要遵守有關規定平等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法規,還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在國家管理社會經濟生活中所產生的不平等縱向管理關系的法律。例如,訂立房屋買合同時,除了《合同法》等有關當事人橫向關系的法律外,還應當遵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有關房地產管理的規定,因為這些規定對當事人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的合法性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依法訂立合同主要有以下幾項基本要求:
1.必須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如前所述,我國《合同法》在總則中確定的基本原則主要是平等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及合同自由與國家必要干預的原則。這些基本原則適用于合同行為的全過程,當然也適用于合同訂立。因此,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遵循這些基本原則。
2.當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主體資格
所謂合同的主體資格合法,是指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如前所述,合同的主體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當事人只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才能訂立與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相適應的合同,也才能獨立地享有合同的權利和承擔合同的義務。我國《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針對不同的民事主體規定了不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例如,企業法人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以法人名義訂立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對于某些商業性合同,必須由特定的當事人訂立,如行紀合同中的行紀人必須是依法領取營業執照、經營行紀業務的企業法人。對于自然人,一般情況下,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成為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但在特定情況下,主要是在贈與合同中,受贈人可以是無行為能力的人(如嬰兒等),該合同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與贈與人訂立。
3.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即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須與其內在意志相符合。這是我國法律針對訂立合同的協商過程,從自愿(合同自由)原則出發而提出的一項基本要求。其實質上是要禁止任何人通過脅迫、欺騙等不正當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他人與其訂立合同。
4.合同的內容合法
這主要是我國法律針對合同涉及到的各種財產流轉或者勞務服務,從合法原則出發而提出的一項基本要求。合同以其具體規定(條款)為內容,例如,買賣合同便以其中規定的出賣物名稱、數量、質量、價格標準、交付期限與地點、交付方式、付款方式等為主要內容。顯然,合同內容合法,直接意味著當事人通過該合同而從事的財產流轉或者勞務服務活動在各個方面都必須是合法的。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訂立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利用訂立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將受到法律制裁,直至依法追究違法者的刑事責任。
5.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要求
合同的形式有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法律規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當事人訂立時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除了上述基本要求外,當事人訂立合同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代訂合同的,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簽訂。在實踐中,雙方當事人可以親自簽訂合同,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簽。在代訂合同的情況下,委托人為被代理人,受委托人為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代理人代訂合同的,必須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才對委托人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詳見下述)。
(2)有國家指令性計劃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應當按照該計劃、任務要求簽訂合同。《合同法》規定:“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企業、事業單位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簽訂合同。”按照指令性計劃訂立合同,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合同訂立的一項基本原則。但隨著改革開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一般不再下達指令性計劃,當事人依法自由訂立合同。但對有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行業、商品,仍需要國家對有關單位下達指令性計劃(如統購統銷、計劃收購等)。屬于這類行業、商品的,有關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指令性計劃要求,按照國家下達的指令性計劃指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簽訂合同。除此外,當事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市場行情依法自由協商簽訂。即使屬于國家指令性計劃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之間在訂立合同時也應當遵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原則。
(3)不得違反社會公德,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簽訂合同,有法律規定的,應遵守法律;沒有法律規定的,應當符合社會公德、國家有關政策,符合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
依法訂立合同,是合同獲得法律保護的前提。訂立合同,只有符合法律規定,才能得到法律確認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護,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后果。反之,不符合法律規定而訂立的合同或者不成立、無效,或者難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而且當事人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合同因違法無效而產生的法律后果)。
(二)代訂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訂立合同。”
所謂代訂合同,又稱訂立合同的代理,是指當事人委托他人為自己訂立合同,也即他人代替合同的主體訂立合同。代訂合同,是民事活動中委托代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實際生活中,許多當事人要委托其他人代訂合同。因此,有必要對代訂合同有關問題單獨作一說明。
當事人委托他人代訂合同的,必須依法進行。這里所說的“依法”,主要是指《民法通則》對委托代理的有關規定。如前所述,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代訂合同,必須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證明,并根據授權范圍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只有這樣,代理人簽訂的合同才對委托人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從這一規定看出,委托代理人代訂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委托代理人必須事先取得委托人(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或者證明;
(2)委托代理人必須在授權委托范圍內訂立合同;
(3)委托代理人必須以委托人(當事人)的名義而不是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
3.合同條款
l 商品的名稱
l 商品的品質
l 商品的數量
l 商品的包裝
l 商品的價格
l 匯率折算
4.傭金和折扣
傭金的定義:中間商因介紹交易或代買代賣所獲得的報酬。
傭金的計算公式:
單位貨物傭金額=含傭價*傭金率
凈價=含傭價-單位貨物傭金額
=含傭價*(1-傭金率)
含傭價=凈價/(1-傭金率)
折扣:是賣方按價格給與賣方一定百分比的減讓。
1. 現匯買入價、現匯賣出價
現匯買入價是指銀行買入外匯時的價格。
現匯賣出價是指銀行賣出外匯時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