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政法干警民法考試不得不說的四類題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2-09-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一、最有生活氣息的題
22. 下列親屬中,屬于直系血親關系的是( )
A. 兄妹 B. 甥舅
C. 叔侄 D. 祖孫
【解析】D.祖孫。直系血親的直接血緣關系,是指出生關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因此,本題選擇D選項。
這是一道不需要太多法律專業知識就可以判斷的題目,考察的更多是生活的經驗和日常人際關系的清晰界定。如果了解“直系親屬”一詞的含義,此題就不難答對了。
二、更像常識判斷的題
21. 自然人和法人均享有的權利是( )
A. 生命權 B. 身體權
C. 財產權 D. 肖像權
【解析】C.財產權。法人是法律擬制的人,其不具有自然人所享有的生命權和身體權,以及自然人獨有的肖像權。而法人的成立要件中要求具有獨立的財產,能夠獨立承擔責任。因此,本題選擇C選項。
此題其實更多的是邏輯推理能力。不難發現這些權利對于自然人都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此題只要明確法人都具備什么權利就可以。法人最典型的是公司,公司沒有生命和身體,對于大部分人而言,都能判斷。而法人其實也沒有肖像,誤將公司的標志logo作為其肖像。故該題通過常識也能得出正確選項,法人一定具備財產。
三、法律專業性最強的題
25. 收養關系解除后,成年的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 )
A. 由法院判決恢復 B. 可以由雙方協商恢復
C. 由成年養子女決定是否恢復 D. 由生父母決定是否恢復
【解析】B.可以由雙方協商恢復。《收養法》第29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因此,本題選擇B選項。
對于政法干警考試而言,考生對于法律的涉及并不太深,這一點從考題的難易程度就可見一斑,而該題若無特意關注收養法的相關規定,是很難成功作答的。而對于有一定法律基礎的人而已,明白其中法理,即使對具體對應的法條不熟悉,該題也做的對。此題反映的法理就是作為一個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其具有的權利,如此題中的身份權,就不能任由他人所剝奪或限制。故成年養子女享有對自身權利進行協商處分的權利。
四、最耐人尋味的題
23. 下列情形中,屬于無效婚姻的是( )
A. 雙方為四代旁親血親 B. 因欺詐而結婚
C. 雙方未達法定婚齡 D. 因脅迫而結婚
【解析】C.雙方未達法定婚齡。《婚姻法》第1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因此,本題選擇C選項。
此題若學習過無效婚姻的幾種法定情形,此題就是屬于一般的識記類型的題,但是若細細分析四個選項,就會發現此題很有意思。特別是迷惑選項B;此選項極具干擾,在合同中因欺詐所簽訂的合同是可撤銷的合同,而在婚姻法中,是不存在欺詐一說的,因為婚姻本身就是一場“大騙局”,大部分妻子都會在婚后說“早知道他這樣,就不和他結婚了,都被他騙了。如此解釋,考生應當明白婚姻法中的無效婚姻情形中時不存在欺詐這種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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