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油化工學院2012年成考招生簡章
來源:北京石油化工學院發布時間:2012-08-30
第一條 為了保證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提高生源質量,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所有考生可以就近報名確認。
北京戶籍考生若享受邊遠山區照顧則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確認。
第三條 報考條件
1、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或于2012年7月前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頒發的大學專科畢業證書的人員。其所報專業應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2、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經本人向學院申請,由考試院成招辦資格審核通過后,免試入學,就讀學院專升本層次的各專業: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
第四條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有夜大等學習形式。夜大為業余時間學習,夜大面授、輔導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也可能個別課程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具體授課時間安排以報到后教學計劃為準。授課地點: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
第五條 報考本院專升本的考生須在數碼采集之后持身份證、專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A4紙),于收到錄取通知書報到日期內到學校復核。所持畢業證書是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錄取后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將被取消入學資格。本院不再進行專業課加試。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學制
1、專升本層次: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會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2、專科層次:會計、經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旅游管理、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
3、學制:專升本業余2.5年
專科文史類業余2.5年、理工類業余3年
第七條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依照招生地區的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所確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按招生計劃、分專業按考生第一志愿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則優錄取學生。
第八條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不低于當地的最低錄取控制線。本校經調劑錄取后仍不足開班人數的專業予以停辦的,學校應在錄取前通知考生并將不開班專業報北京教育考試院成招辦備案,由考生選擇是否調劑到本校其他專業或調劑到其他院校的相關專業,考生選擇完畢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收費標準為:按專業、層次不同,業余學習為:高起專文史類學費:2088元/學年/人
理工類學費:2566元/學年/人;
專升本經管類學費:2436元/學年/人
理工類學費:2880元/學年/人
業余學習不安排住宿,具體以主管部門最終審批結果為準。
第十條 新生入學后,本院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無論何時發現,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學院紀委監察室、各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監督。
第十二條 本院地址為: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清源北路19號,郵政編碼:102617.院內辦公地址:后勤辦公樓413室(院北門)。
咨詢電話:010-81292104 13439230818
網址:www.bipt.edu.cn
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本院繼續教育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業內名師團隊,班主任一對一服務,全面覆蓋考點,一次考試,保上名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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