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公務員考試:“三超一疲勞”現象應得到明顯遏制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在國內很多地方,工程建設領域的信息公開已成慣例,這樣的公開并不僅僅限于發生事故之后,而是應該在工程招投標完成之后就要公開的。這既是政府的責任所系,也有助于社會公眾參與監督。
8月25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哈爾濱市建委表示無法找到施工單位的情況進行了否認,并表示,“市建委已經按照事故處理的有關程序,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資料提交事故調查組。待事故調查結果確定后,將以上單位名單一并向社會公布。”
側滑也好,超載也罷,新橋的垮塌固然令人痛心,不過,隨之而來的政府反應卻更是讓人憂心。針對公眾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公開訴求,哈爾濱市有關方面為何能夠一再推延,不愿意主動公開呢?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屬于政府應該主動公開的范圍。發生坍塌事故的橋梁無疑屬于當地重點工程,其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情況,理應向社會公開。
事實上,在國內很多地方,工程建設領域的信息公開已成慣例,多個省份對此均有公開。而且,這樣的公開并不僅僅限于發生事故之后,而是應該在工程招投標完成之后就要公開的。這既是政府的責任所系,也有助于社會公眾參與監督。同時,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而言,也是一種約束。
地方政府部門不應該刻意隱去這些已經成為輿論焦點的名單。既然已將相關資料提交事故調查組,為何還要等到事故調查結果確定后,才能將設計、施工以及監理單位一并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需要深入細致,但及時公布相關的事態進展,回應民眾的焦慮和關注,也是事發地政府的職責所在。
哈爾濱官方的“按照程序”、“待事故調查結果確定后”再行公開,這遵照的是什么程序?這樣的“神秘化”,除了讓公眾情緒繼續發酵之外,并不可能產生任何有利于事件順利發展的積極作用。
目前,經由媒體的刨根問底,事故橋段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均已浮出水面,而施工單位也鎖定目標,據說是福建一家不太有名的公司——或許這正是哈爾濱市政府不愿公開的原因所在?因為根據此前的公開資料顯示,發生事故的工程系有中鐵一局、中交二航局、中鐵十三局和龍建路橋公司中標,并沒有出現福建那家公司的身影,那么,這里面有沒有什么隱情?希望在嗣后的回應中,相關調查能夠解開這個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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