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綜合輔導資料01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4
-貨代若何面臨貨主的選擇
理論篇——
近些年來,在我國航運界,貨運代辦代庖營業成長很快,貨代為我國的航運事業做出了很大的進獻,同時也呈現了一些問題,給貨主、船公司造成了一些損失蹤和麻煩。
今朝,在中國,船公司可以直接從貨主那兒那里攬貨,貨主也可以直接向船公司訂艙,本是對雙方都有利的事,那么,為什么貨主還要委宛貨代公司呢?首要有以下幾種原因:
1、內地的貨主,在口岸無處事機構,貨色發到口岸需要有人代接貨、放置倉儲、短途運輸、報關報驗、訂艙、裝箱,制單進口貨色也要有人代接貨、結關、放置發運等。
2、貨主雖在口岸,或在口岸有處事機構,但無能力打點報關報驗等。
3、有些貨主有能力打點口岸的各類手續,大部門工作也都是自己做,但因目的港系荒僻地域,沒有直達船,也不能經由過程統一個船公司將貨色轉運到目的港,只能依靠無船承運人來完成,用無船承運人的集裝箱和全程提單結匯,無船承運人代為打點部門貨代營業。 中 華 考 試 網
4、貨量不大,費用不多,自己不愿干等原因。
國際貨運代辦代庖營業,雖然在世界上已開展了良多年,分歧的國家對貨代營業分歧的劃定,我國也公布了《國際貨色運輸代辦代庖業打點劃定》,發布了《關于使用國際貨色運輸營業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但我國今朝的貨代市場仍很雜亂,正當的、不正當的貨代都在干,他們的實力和營業紛歧樣,有的是已經取得了“中華人平易近共和國國際貨色代辦代庖企業核準證書”的,實力較強,營業項目也斗勁周全,能開專用發票的一級貨代;有的是只做些報關報驗、攬貨訂艙等工作;還有的是什么都不能干,靠關系、熟人拿到貨、同船代訂艙、轉手交與其他貨代打點,這也稱其為貨代,這種情形下,貨主在選用貨代時,就需謹嚴。
可是,貨主往往因某些原因,需選用一些非一級貨代(這與是一些不正當貨代和暫還未取得核準證書的貨代能夠保留和經營的原因),在貨主委宛他們時,除了無船承運人外,一般盡量使用承運人(船公司)的提單上的收、發貨人也要打真正的收、發貨人,因為無船承運人一般在世界各首要口岸都有打點機構,有必然的實力,使用無船承運人的全程提單結匯的,收、發貨人也都要求打真正的收發貨人;各程海運提單,為了提貨便利,可以無船承運酬報收貨人。
在貨代市場還未完全凈化的情形下,在打點營業中,貨主對某些貨代仍是心存提防,這主若是某些犯警貨代造成的影響。如貨代未付給船代,提單上的托運人是貨主,船代就找貨首要錢,而貨主此時已找不到貨代了。
可是,貨主往往因某些原因,需選用一些非一級貨代(這與是一些不正當貨代和暫還未取得核準證書的貨代能夠保留和經營的原因),在貨主委宛他們時,除了無船承運人外,一般盡量使用承運人(船公司)的提單上的收、發貨人也要打真正的收、發貨人,因為無船承運人一般在世界各首要口岸都有打點機構,有必然的實力,使用無船承運人的全程提單結匯的,收、發貨人也都要求打真正的收發貨人;各程海運提單,為了提貨便利,可以無船承運酬報收貨人。
在貨代市場還未完全凈化的情形下,在打點營業中,貨主對某些貨代仍是心存提防,這主若是某些犯警貨代造成的影響。如貨代未付給船代,提單上的托運人是貨主,船代就找貨首要錢,而貨主此時已找不到貨代了。
此刻,各船代根基上都采納了收到海運費后才簽提單的法子,有用地避免了海運費方面的一些問題,但在現實操作過程中,若有良多具體問題。船代要收到運費后才給簽提單,而有的貨首要收必需簽單結匯后,才付海運費,此外,貨首要轉外匯付海運費,外匯打點部門需見到發票后才核準轉外匯,這樣,船代有時在未收到海運費的情形下,既簽了單,也開了發票,這時,貨代在船代和貨主之間就成為很主要的腳色,貨代行為的口角,對船代和貨主都有必然的影響。
所以,貨代公司應想客戶之所想,不能只圖省費用,或賜顧幫襯熟人而冒可能造成較大的風險,影響在客戶中的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