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跟單員《基礎理論》考點總結(22)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1
-跟單信用證(documentary credit)是指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付款、承兌或者議付的 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即UCP500)》規定,跟單信用證有以下三個主要特點:
1.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信用證支付方式是由開證銀行以自己的信用做保證,,所以,作為一種銀行保證文件的信用證,開證銀行對之負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責任。信用證開證銀行的付款責任,不僅是首要的而且是獨立的,終局的,即使進口人在開證后失去償付能力,只要出口人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開證行也要負責付款,付了款如發現有誤,也不能向收益人和索償行進行追索。
2.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證雖然是根據買賣合同開立,單信用證一經開立,就成為獨立于買賣合同以外的約定。UCP500第三條明確規定:“信用證按其性質與憑以開立信用證的銷售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均屬不同業務。即使信用證中援引這些合同,銀行也與之毫無關系并不受其約束。”
3.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銀行處理信用證業務時,只憑單據,不問貨物,它只審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單據是否與信用證條款相符,以決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