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考試系統復習第六章14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8-21
2012年國際貨運代理考試系統復習第六章14
關稅常識
「提醒:本節內容綱要的要求是“把握”,把握涉及關稅的根基理論常識」
一、關稅的寄義與特點
關稅是由政府設置的海關依法對進出口商品向進出口商征收的一種稅收。
它是一種借居稅。關稅率越高,越能起到限制進口的浸染,所謂的關稅壁壘就是指高額的進口稅。它還有涉外性的特點。
二、海關稅則
海關稅則是由政府經由過程立犯罪式發布實施、海關憑以執行、按商品類別枚舉的關稅稅率表以及有關的規章。
國際上聞名的稅則目錄:《海關合作理事會稅則目錄》CCCN,也稱為《布魯塞爾稅則目錄》;
《商品名稱和編碼協調軌制》簡稱《協調軌制》H.S.——此刻為世界上列國普遍采用。
(一)、征稅尺度
1、從量稅:以貨色的計量單元計收,特點是計征簡單,但與商品價錢無關。
2、從價稅:以貨色價錢作為征稅基本。其稅率就是貨色價錢的百分比率。
3、夾冗賦:同時使用從價和從量兩種體例計征關稅
4、選擇稅:在從量和從價中選較高的稅額來征收。
(二)、征稅
征稅有進口稅、出口稅和過境稅。
(三)、進口附加稅
1、反津貼稅:是對于直接或借居接管的任何快要或津貼而征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
注重!組成津貼的兩項根基前提:(1)存在津貼的事實;(2)對進口國某一工沂ё鳧成重大損害
2、反推銷稅:是對于實施商品推銷的進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種附加稅。其目的是為了呵護本國工業與市場不受推銷之害。
注重!所謂推銷是指一國的產物以低于長長價值的水平進入另一國商業的做法。所謂“正常價值”是指向他產物在出口國用于消費時在正常情形下的可比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