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招警考試筆試時間:6月30日
來源:河南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6-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考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考試范圍參考本次發布的《河南省公安機關考試錄用緊缺職位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
2012年6月30日上午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測試申論。
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可根據筆試情況劃定最低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錄用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組織現有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者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擬錄用職位特點,也可采取其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面試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參加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確認。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河南省公務員局網站、河南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的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原件:1、在職人員、其他社會人員、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其中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資格確認時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缺考、作弊或者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三)專業測試
根據擬錄用職位的專業要求,對部分職位的報考人員進行專業測試,滿分100分。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根據專業測試情況劃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的,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四)不進行專業測試的職位,應試者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進行專業測試的職位,應試者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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