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招警考試報考條件
來源:河南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6-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報考的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和其他社會人員。
(二)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1982年6月8日至1994年6月8日期間出生;報考省轄市公安機關專業要求為法醫的職位和省公安廳直屬單位的,可為1977年6月8日至1994年6月8日期間出生;報考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或者專業要求為飛行、安檢排爆等職位的,可為1972年6月8日至1994年6月8日期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錄用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參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考試已被錄取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擬錄用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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