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貨運代理考試輔導:鐵路貨物托運的要求
來源:考試大發布時間:2012-05-25
鐵路貨物托運的基本要求
1、 托運人按一批托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托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
2、 托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錯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3、 托運人托運易腐貨物,應在貨物運單"貨物名稱"欄內填記貨物名稱,并注明其順號及熱狀態,同時在“托運人記載事項”欄內注明易腐貨物容許運輸期限。托運需檢疫運輸的易腐貨物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檢疫證明。
4、 托運人托運危險貨物時,須出具《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