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級注冊建筑師場地與建筑設計輔導:城市設計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5-10
城市設計
一、對城市設計的認識
(一)概述
城市設計是一項既古老又時新的城市規劃工作,但其理念和方法是隨時代、社會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的。
自人類開始自覺建設聚居地時,就產生了原始的“設計”意識。在我國,從古代西安半坡的“分區”思想的村落布局到《周禮考工記》指導下的唐長安、明北京的城市規劃建設;在西方從奴隸時期的雅典衛城到中世紀文藝復興的羅馬、威尼斯,直至近代巴黎改造、華盛頓、巴西利亞、堪培拉的規劃建設,都是城市規劃設計的產物。
產業革命后,近現代工業城市,多以功能和技術為主要特征。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城市建設飛速發展,隨著人們對城市環境和人文價值認識的深化,20世紀50年代首先在美國提出了“以人為本”為主要特征的現代城市設計的新概念。隨后在日本、歐美一些國家開始應用流行。80年代中期傳人我國,90年代引起了我國城市規劃和建筑界的廣泛重視。
(二)對城市設計的共同性認識
至今,國內國外,人們對城市設計的理論、內容和方法,尚無統一的認識。在我們研究了國內外一些著名專家、學者對城市設計的有關論述和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和建筑設計的有關體制,可得到一個共同認識:城市設計的重點應是研究城市空間形體環境的規劃工作。它是以“人本”觀念為核心,以功能和美學為原則,為城市、社會(市民)創造一個優美的城市形體環境和良好空間秩序。城市設計在本質上是城市的三度空間規劃。
二、城市設計與城市規劃、建筑設計的關系
城市規劃是以城市社會發展需要,來確定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為主要內容的二維空間的規劃工作,是城市設計的基礎;城市設計是以城市空間形體環境為主要內容的三維空間的規劃設計工作。它是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貫穿于城市規劃的全過程,是城市規劃繼續;建筑設計是建筑單體工程的設計工作,是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的繼續和具體化。在建筑設計中應從城市整體角度,考慮建筑單體設計,用于塑造良好的整體建筑環境。
三、城市設計的內容及深度
城市設計的內容及深度相對應城市規劃的不同階段而不斷深化。
(一)總體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
是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功能布局的基礎上,研究城市總體空間形體環境的布局。如道路、廣場、公共綠地系統的布局,重要的、標志性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布局,城市輪廓線的布局等,使整個城市的空間形體,形成一個完整有序、有機統一的整體——即全市性空間形體布局。
(二)分區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
是研究分區內的城市空間形體環境的布局。如分區內的道路廣場、綠地與建筑群組之間的整體布局——即地區空間形體布局。
(三)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
是研究特定地段的城市空間形體環境的控制性定位問題。如對某地段的道路、廣場、綠地和建筑群的空間形體(長、寬、高)的控制性定位。
(四)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的城市設計
是研究特定地段的具體項目的空間形體環境定位的工作,使其內容達到修建的深度。
如地段的建筑、廣場、街道、公園的景觀立面的空間比例;標志性、歷史建筑,路標,水池,水面,廣告牌,花壇,雕塑,鋪地等項的形體定位;使城市空間形體,形成一個完善、統一的空間環境。
四、城市設計的基本要求
(一)技術與藝術相統一
城市設計是一項空間形體環境設計,它強調城市空間環境的整體性,要求思想藝術與功能技術相統一。
(二)設計要點
好的城市設計,應把城市空間設計成一個有機的、多彩宜人的、有感染力的空間環境,具有豐富的生活特征。其設計要點是:
1.重場所,重城市空間形體的整體性和藝術性;
2,重“混合土地利用”的多樣性;
3.重連貫性,即新老并存,漸進發展;
4.重人的尺度,要創造舒適、親切宜人的步行環境,重空間比例;
5.易識別性,重視城市標志、信號,這是聯系人與空間的媒介;
6.適用性。即建筑和城市空間的功能,要適應市民生活不斷變化的需要。
(三)城市設計是以創造一個優美的城市形態提高城市空間環境質量為目的,其研究重點在于構成城市空間的基本要素的組合——即對城市的自然地理、人文歷史、社會環境、建筑環境、人們行為、空間視覺的研究。城市設計滲透在城市規劃的每個階段,是多學科、多專業的三維空間的整體規劃。
五、城市設計的原則與方法
(一)原則
1.以人為本、與自然親和的原則
市民是城市空間環境使用、觀賞、評論的主體,市民之間的相互交往是城市空間環境存在的基礎。人離不開自然,要服從自然,與自然相和諧,不可掠奪自然。
2.歷史延續的原則
即保護傳統特色和自然景觀的原則。
3.個性表現原則
突出個性,增強識別性。
4.視覺和諧原則。
5.使用功能與思想藝術統一的原則。
(二)組織空間的方法
根據城市空間使用功能和所在場所的自然條件和現狀條件,可采用不同的設計方法,
一般有:
1.軸線法;
2.張拉法;
3.重復法;
4.視差法;
5.層面轉換法;
6.框景法;
7.誘導法;
8.夾景法。
通過上述設計手段、運用收與放、明與暗、動與靜、主與次的空間對比,使城市空間
形成多姿多彩的景觀序列。
(三)構成城市整體形象的五個重點區位
是指邊緣、節點、路徑、區域、標志物。城市設計要突出抓好這五大重點的形體設計工作。
(四)城市設計的目的
是創造一個高質量的空間環境。環境質量的含義應體現在結構清晰、形式簡潔、功能齊全、方便、舒適、可達性強、健康安全有活力、人文景觀與自然環境協調和諧、豐富多彩,其社會性、適應性、開放性為市民所喜愛。
(五)城市廣場
是城市的節點,是城市空間中最有活力、最為引入的場所,是市民不可缺少的空間,是城市景觀的核心。廣場設計的要點在于:
1.選址適當,步行可及,使用方便;
2.尺度適宜,空間緊湊,尺度親切,易交流;
3.形狀不拘一格,有個性,易識別;
4.與街道連接自由、靈活、富有生氣;
5.廣場的構成要素要整體和諧、呼應;
6.以硬質材料為主(硬鋪裝);
7.廣場具有一定的圍合空間,形成內向秩序;
8.主體建筑要突出,構成視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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