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有關問題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5-03
河南省勘察設計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辦理2012年度6月30日到期注冊人員延續注冊暨辦理2012年度全省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有關問題的通知
豫注工〔2012〕1號
注冊建筑師繼續教育工作業已結束,2011年度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證書即將辦理完畢,現將注冊人員延續及初始注冊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注冊辦理范圍
2012年6月30日注冊到期、經繼續教育合格,需在原單位延續注冊的一級注冊建筑師、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按照有關規定考試合格并取得執業資格證,需辦理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的人員。
二、辦理程序和時間要求
按照屬地化管理的有關規定,各地勘察設計企業所屬注冊建筑師申請延續注冊、初始申請注冊時,一級注冊人員應將有關申請材料報所在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送省注冊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全國注冊委審定。注冊申請須提交書面材料并通過企業版網上申報。申請人將書面申報材料由聘用單位報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報送省注冊辦;省直及部屬駐豫勘察設計企業自行統計后直接上報省注冊辦;二級注冊人員申報材料由所在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直及部屬駐豫勘察設計企業初審合格并匯總后報送省注冊辦審定。所有到期印章交由所在地市建委主管部門統一銷毀。
各省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直及部屬駐豫勘察設計企業將材料匯總后,可通過河南省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地市版)或河南省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企業版)打印匯總表,簽字蓋章。應對延續及初始注冊人員的繼續教育及資格證書原件等材料嚴格把關,保證注冊材料的真實性。于2012年6月10日前上報省注冊辦。
三、申報材料
(一)延續注冊需提交材料:
1.一、二級注冊人員延續注冊申請表1式1份;
2.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復印件1份;
3.填報上一注冊期內完成的項目業績證明1份;
4.延續注冊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必須是勞動部門監制的,且聘期不少于1年);
注:
1. 通過企業版上報一、二級注冊人員延續申請時,需在登錄前,先點擊“高級設置”,然后點擊“自動獲取”,選擇“河南”,確認后再輸入密碼登陸企業版進行申報。(具體操作說明詳見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信息網下載中心的《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申報注冊(企業版)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2.二級注冊人員延續注冊的書面材料由各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省直及部屬駐豫勘察設計單位留存,只需向省注冊辦提供加蓋公章的匯總表一份即可。(匯總表可通過地市管理版生成);
3.延續注冊的受理、審核結果可通過企業版或地市管理版查詢,當申報查詢的結果為終審通過(一級)或省級審核通過(二級)時,請隨時留意河南省工程勘察設計信息網《執業注冊》板塊查詢印章。
(二)初始注冊人員所需材料:
1.一、二級注冊建筑師初始注冊申請表(一級一式二份,二級一式一份);
2.身份證、資格證書、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聘期不少于一年,且合同必須是勞動部門統一監制的勞動合同);
4.取得資格證書后調往其他單位并申報注冊時,應提供工作調動證明或辭職的證明文件(調動證明應有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且本人到場;
5.大專院校設計單位人員申請注冊時,應出具申請人是否是在職教師或設計單位在編人員的證明文件。若為在職教師,還用滿足下列條件;
(1)。準予注冊的人員,限受聘于本校(院)所屬設計單位,且在本校(院)所屬設計單位連續工作不少于2年;
(2)。準予注冊人員人數不得超過本校從事專業教學并具有相應注冊資格總人數的40%,同時必須提交受聘本校(院)所屬設計單位2年的證明;
6.在外省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后調至河南工作的注冊人員需出具《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自律保證書》、開具解聘證明、個人從業經歷并且本人到場。
注:若有二級注冊建筑執業資格又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者,申報一級注冊建筑初始注冊時請先通過河南省注冊人員管理信息系統(企業版)將原二級注冊建筑師注銷,并將二級證書、印章交回省注冊辦。
四、注冊費、執業印章費
根據國家及省價格主管部門有關規定,一級注冊人員申報延續注冊者,每人應交納注冊費、執業印章費共計140元;二級注冊人員申報延續注冊者,每人應交納注冊費50元、執業印章費70元(由印章廠收。┕灿120元;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申報延續注冊者,每人應交納注冊費60元。一級注冊建筑師申報初始注冊者,每人應交納注冊費、執業印章費、證書費共計150元;二級注冊建筑師申報初始注冊者,每人應交納注冊費、證書費60元、執業印章費70元(由印章廠收。┕灿130元。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 : 楊曉霞
聯系電話:0371—69153922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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