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筑師]經濟施工與業務設計輔導資料2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4-24
基本建設程序 建設程序是指建設項目從設想、選擇、評估、決策、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投人生產等的整個建設過程中,各項工作必須遵循的先后次序的法則。這個法則是人們在認識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制定出來的,是建設項目科學決策和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按照建設項目發展的內在聯系和發展過程,建設程序分為若干個階段,這些階段是有嚴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顛倒而違反它的發展規律。
目前,我國基本建設程序的主要階段有:項目建議書階段、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設計階段、建設準備階段、建設實施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即決策階段、實施階段和運行階段。其中每個階段又有不同內容。
主要階段說明:
(l)編制和報批項目建議書:大中型新建項目和限額以上的大型擴建項目,在上報項目建議書時必須附上初步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獲得批準后即可立項。
(2)編制和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立項后即可由建設單位委托原編報項目建議書的設計院或咨詢公司進行可行性研究,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在詳細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為項目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原國家計委發布的計投資[1991] 1969號文件,“從本文下發之日起,將現行國內投資項目的設計任務書和利用外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統一稱為可行性研究報告,取消設計任務書的名稱”,“所有國內一律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報程序、要求和審批權限與以前的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致。”
(3)編制和報批設計文件:對于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要求進行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三階段設計;一般工程項目可采用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兩階段設計。初步設計文件要滿足施工圖設計、施工準備、土地征用、項目材料和設備訂貨的要求;施工圖設計應能滿足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購置和非標準構配件及非標準設備的加工。
(4)建設準備工作:包括組建籌建機構,征地、拆遷和場地平整;落實和完成施工用水、電、路等工程和外部協調條件;組織設備和特殊材料訂貨,落實材料供應,準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標、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確定合同價;報批開工報告等工作。開工報告獲得批準后,建設項目方能開工建設,進行施工安裝和生產準備工作。
(5)建設施工:包括組織施工和生產準備。
(6)項目施工驗收、投產經營和后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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