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西從基層干部中考錄鄉鎮公務員簡章
來源:廣西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3-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公務員法和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及公務員錄用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區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樹立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做好2012年從基層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錄對象和數量
(一)招錄對象
1.經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滿兩年且在崗的大學生村官;
2.各級派駐鄉鎮事業單位和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且工作滿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3.在建制村和社區(包括農村社區和城市街道社區,下同)“兩委”班子中連續任職三年以上的村、社區干部。
(二)錄用數量
2012年全區從基層干部中招錄鄉鎮機關公務員315名。其中面向全區大學生村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招錄165 名,面向村干部、社區干部招錄150名。招錄職位詳見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優良,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二)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三)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擔任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的報考人員,學歷可放寬到中專(高中);
(五)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其他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六)身體健康。
上述年齡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2012年3月26日。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任職期間本村(本社區、本單位)發生重大事故,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 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
4.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5.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2年3月26日—4月10日。
(二)報名方式
1. 大學生村官、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可以報考所在設區市(以下簡稱市)的鄉鎮職位,不跨市報考;村、社區干部報考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職位,不跨縣(市、區)報考。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 報考者填寫《2012年從基層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2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鄉鎮(街道)黨委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鄉鎮(街道)黨委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在報名表上填寫推薦意見并蓋章。
3. 實行就近報名。報考者到本人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
4. 報名時提交材料。①《報名表》一式2份;②報考者的任職或工作年限證明材料(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提供在“兩委”班子任職年限的證明材料,事業單位人員提供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年限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由鄉鎮黨委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③畢業證;④身份證;⑤戶口簿;⑥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上述②、③、④、⑤項的材料須經查驗原件后提供復印件各一份。
5.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6. 報考者不需交納報名考試費和體檢費。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報考者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跨縣(市、區)報考的,報考者到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考,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接受報名單位將《報名表》傳真給招錄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并由招錄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復審)結果,由報考者工作所在地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通知報考者。
(四)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由各市黨委組織部統一制作,并于2012年4月26日前發放到考生本人。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