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0年從村干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
來源:網絡發布時間:2010-05-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0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已經發布,詳見下文: 2010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我區鄉鎮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2008〕24號)和《自治區黨委辦公廳關于實施“廣西公開選拔、選聘干部千人計劃”的通知》(桂辦發〔2010〕 19號)精神及公務員錄用規定,我區2010年從全區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210名(具體職位見附表)。為確保這次考試錄用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考對象 (一)經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滿3年(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高校畢業生; (二)建制村現任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包括鄉鎮管轄的社區現任黨組織書記和居委會主任)。 二、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二)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三)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具有中專(高中)以上學歷; (五)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年齡在35歲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建制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年齡在40歲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即“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0年5月6日—5月26日。 (二)報名方式 1、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所在設區市的鄉鎮職位,不跨市報考;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報考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職位,不跨縣(市、區)報考。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考者向鄉鎮黨委提出申請,經鄉鎮黨委同意推薦后,填寫《2010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 3、報考所在縣(市、區)鄉鎮職位的,報考者到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跨縣(市、區)報考的,報考者到本人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由本人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將報考者的報名表傳真給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并在報名時間截止后7日內,將報考者資料送(寄)達其所報考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 4、報名時須提交《2010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①報考者所在鄉鎮黨委出具的同意報考及任職證明材料;②畢業證;③身份證;④戶口簿;⑤符合加分條件的獎勵證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報考人員不需交納報名考試費。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報考者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跨縣(市、區)報考的,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要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對通過或沒有通過資格審查(復核)的人員,須通知到本人。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0 年6月10日—6月11日。 準考證由各設區市黨委組織部統一制作,并于2010年6 月11日前發放到考生本人。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試題由自治區公選辦統一組織命制。考試內容立足于農村基層工作實際,側重于對解決農村基層實際問題能力的測試。考務工作由各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負責。 (一)筆試 1、開考比例。每個招考職位的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確因工作需要開考的,須報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同意。確實不能開考的,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同意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2、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和《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各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包括黨和國家在農村的方針政策,鄉鎮公務員應知應會的相關知識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主要考察應試者掌握和運用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3、筆試時間。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測驗》 下午14:00-16:30《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 4、筆試地點。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場與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5、成績公布。筆試評卷工作由自治區公選辦統一組織。評卷完成后,報考者可通過廣西選調生網、八桂先鋒網或16889918聲訊專線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6、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公選辦統一劃定,在廣西選調生網、八桂先鋒網、自治區和各設區市主要媒體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按照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含加分)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后,報各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確因工作需要面試的,須報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同意。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人際交往、應變能力和情緒控制、言語表達能力等。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合格人員方能列為考察人選。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為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面試地點及相關事項見各設區市面試通知或公告。 五、加分條件 (一)少數民族報考者加3分; (二)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加3分,被評為市級先進個人的加4分,被評為省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加8分,多次被評為先進的按最高一次加分,不累加。上述被評為“先進個人”是指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上述第(一)項和第(二)項不累計加分,取其中最高分值。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六、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各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根據計劃錄用的職位數,依據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合格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統一安排,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具體實施。主要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群眾公認度和廉潔自律情況等。考察時,須對人選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三)體檢。體檢由各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四)考察、體檢人員的遞補。如有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報考者本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首先在報考同一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如同一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不能滿足遞補需要,則在報考其他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與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其中,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參加所在設區市范圍遞補;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參加所在縣(市、區)范圍遞補。 七、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在其工作所在縣(市、區)、鄉鎮、村(社區)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報各設區市黨委組織部審批,并由各設區市黨委組織部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備案后,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其任職情況、德才表現,任命為科員或辦事員職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八、紀律與監督 考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紀律要求。從事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有關規定的行為,要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咨詢電話: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771-5898505 監督電話:12380 廣西壯族自治區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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