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韶關一二級建筑師報名時間:3月1日至3月16日
來源:考試吧發布時間:2012-03-22 14:54:55
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建注發[2012]3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2012年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1)
(二)2012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
二、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3月1日9:00-3月16日17:00。
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本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選擇2012年度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步驟完成網上報名。
(二)確認時間和地點:2011年3月1日至16日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
地點:韶關市武江區沙洲一路2號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
咨詢電話:8526601,8526609
(三)提交報考材料要求
1.《2012年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或《2012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并蓋單位公章)一份。
2.首次報考和續考考生都必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不具備學歷者還須提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業績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續考考生如報考單位變動,需提交原單位的解聘證明或工作調動證明。從外省轉入的考生需提供成績轉考證明。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考試級別、時間及科目
級別 |
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 目 |
一級 |
5月 |
8:00-11:30(3.5小時) |
建筑設計 |
13:30-15:30(2.0小時) |
建筑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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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8:00(2.0小時)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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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8:00-11:30(3.5小時) |
*場地設計(作圖題,自備圖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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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7:30(4.0小時) |
建筑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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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8:00-10:30(2.5小時) |
建筑材料與構造 |
|
12:30-18:30(6.0小時) |
*建筑方案設計(作圖題,自備圖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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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8:00-10:30(2.5小時) |
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 |
|
12:30-18:30(6.0小時) |
*建筑技術設計(作圖題,自備圖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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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5月 |
8:00-11:30(3.5小時) |
*建筑構造與詳圖(作圖題,自備圖板) |
13:30-16:30(3.0小時)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
5月 |
8:00-11:30(3.5小時) |
建筑結構與設備 |
|
12:30-18:30(6.0小時) |
*場地與建筑設計(作圖題,自備圖板) |
注:帶“*”號的5個作圖題考試科目的考生于考試前30分鐘進入考場做準備。
根據《關于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成績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號),自2007年起,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全部科目考試中,只能報考第一科全考,其專業代碼為“01”。取消了02專業(報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專業(報考第一科下半部分)。
四、考試方式
1.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試題分兩大類型。一類是知識題,一類是作圖題。知識題用答題卡作答,試題(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作圖題草圖紙由各考點統一配發,各科作圖題考試每位考生配發4張A2草圖紙,考后收回。作答方式等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見附件3,各地應提前印制,在報名時發給考生。
2.按照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規定: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為八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的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為四年。具體實施辦法按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31號)執行:
(1)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年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2)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并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陸本網站下載用A4紙打印準考證。
(三)收費
根據粵價〔2001〕52號文規定,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報名費每科10元,考務費知識題每科60元,作圖題每科120元。
(四)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允許臺灣地區居民取得注冊建筑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13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具體要求見《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
(五)2012年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