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廣東鄉鎮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3-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資格條件:
①年齡18至35周歲(1976年3月19日至1994年3月19日期間出生,下同);②高中(中專、中技)以上學歷;③在珠三角地區的企業一線工作3年以上;④戶口不在選拔職位和本人工作所在市(戶口通過企業用工方式、政策獎勵遷入的除外)。
考生可報考本人工作所在市的職位,也可報考珠三角其他市的職位,但跨市報名人員不享受職位所在市的入戶和增加入戶積分的政策。
(二)從本地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100名基層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2)。錄用后,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高中(中專、中技)以上學歷;③在職位所在市的工農生產一線工作3年以上;④戶口在職位所在市。
(三)從優秀大學畢業生中選拔660名鄉鎮選調生(具體職位見附件二-3)。省、市黨委組織部門跟蹤培養,為上級機關儲備優秀年輕干部。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近3年(2010—2012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其中應屆畢業生須于今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③品行優良,發展潛質較好;④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有吃苦奉獻精神,安心基層工作;⑤同等條件優先選調學生干部、團干部、中共黨員。
(四)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選拔236名鄉鎮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4)。錄用后,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大專以上學歷;③參加我省各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含今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五)從鄉鎮企事業單位人員中選拔520名鄉鎮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5)。報名需經工作所在單位同意推薦。錄用后,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大專以上學歷;③在職位所在市的鄉鎮企事業單位(含縣直派駐鄉鎮的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工作3年以上,或在職位所在市的鄉鎮機關或鄉鎮事業單位臨時聘用3年以上。
(六)從本地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中選拔1701名鄉鎮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6)。錄用后,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大專以上學歷,不限應、往屆畢業(其中應屆畢業生須于今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③屬職位所在市生源或報名時戶口在職位所在市(應屆大學畢業生應回生源地報考)。
第(四)、(六)項選拔設置職位組,報名人員按職位組報考,待錄用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對第(三)項選拔,如同一職位錄用2人以上、且崗位分布在不同鄉鎮的,待錄用時參照上述辦法明確崗位。
年齡、工作時限等計算截至2012年3月19日。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工作期間因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而負有主要責任的,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參加我省2011年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背承諾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列入這次選拔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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