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操作手冊(試行)
來源:育路公務員網發布時間:2012-03-0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附件:1、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場規則
2、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官守則
3、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守則
4、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監察人員守則
5、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人員守則
6、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保密保證書
7、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規則
8、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規則
9、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體檢須知
附件1:
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場規則
一、面試考點實行封閉管理。與面試無關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面試考點。
二、面試考點內的考官、考生、監察人員、工作人員均不得與外界聯系,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考點協調人員因面試工作需要,經主考批準除外),并須按規定上交攜帶的物品。
三、面試考點應分別設立面試室、考生候考室、考務辦公室、休息室等。每個場所應相互獨立并隔音,人員流動不能產生交叉。
四、面試室內設主考席、考官席、考生席、計時計分人員席和監察席。面試室要整潔、寬敞、明亮、無噪音干擾。考生候考室要備有椅子和茶水,便于考生候考。
五、面試室、考生候考室內要保持肅靜,任何人不得隨意走動或大聲喧嘩,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
六、考官、考生、監察人員、工作人員,要分別遵守《面試考官守則》、《面試考生守則》、《面試監察人員守則》和《面試工作人員守則》。
七、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一般采取隔1人公布的方式,如面試人數較少,也可待全部考生面試完后統一宣布。
附件2:
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官守則
一、面試考官的分組通過抽簽確定。抽簽應于當天面試前在考官集中地點封閉進行。一旦抽簽確定,不得自行更換分組。
二、面試開始前20分鐘,考官要到達面試考場,做好面試準備工作,熟悉面試題本、面試程序、面試評分表等有關材料。面試開始時,考官組可對前2至3名考生進行試評,以便統一評分標準。
三、面試考官必須持證上崗,并在第一位考生開始面試前,向該考生出示考官證。
四、主考官在提問時要態度和藹,講究語言藝術,要努力減輕考生的心理壓力;要用語準確、明了,使考生能夠聽懂所提問題。提問的方式、語氣、角度要恰當,對面試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性問題要能及時妥善處理。
五、面試考官在面試時要集中精力,對考生回答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按測評要素和評分標準認真打分。打分時不得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得以各種方式影響其他考官的評分,對考生要一視同仁,不得打關系分、人情分。
六、考官在測評中應嚴格按照面試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以保證所有的考生均在同等的條件下接受測評,避免因考官的因素影響測評結果。
七、面試考官要忠于職守,面試過程中不得離開面試考場,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不得與無關人員進行交談或進行與面試無關的活動。
八、考官要簽署保密責任書,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面試題本、面試測評標準、面試測評表等有關內容。面試材料用完后由工作人員負責收回。
附件3:
江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守則
一、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到達候考室,未按時到達的按棄權處理。
二、考生的面試順序通過抽簽確定,抽簽應于當天面試前在候考室封閉進行。
三、考生在候考過程中不得攜帶或使用任何通訊工具和電子器材,不得與候考室外的人員聯系、交談,不得隨意出入候考室。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候考室工作人員報告。
四、考生不得攜帶包括空白紙和筆在內的任何物品和資料進入面試考場,面試后不能帶走面試試題。
五、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工作單位等信息,違者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六、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引領到指定區域等候公布成績。等候期間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在面試考場附近逗留議論或大聲喧嘩,也不能返回候考室。
七、考生要遵守面試紀律,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對無理取鬧、作弊或違反面試規定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直至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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