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青島監管局2012國考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2-0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二)社會在職考生應攜帶的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工作證原件(或其他工作身份證明文件);
3、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
4、筆試成績單;
5、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交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證明);
6、英語等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
7、《考試報名登記表》;
8、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人才中心存檔人員由人才中心開具證明,并注明現工作單位);待業人員須提供待業證明(由檔案所在地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
9、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原件、所獲各種獎勵證書原件。
(三)有關要求
1、上述材料,均須查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套,同時提交1寸免冠正面彩照4張(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姓名)。提供材料不全者,取消錄用資格。
2、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應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填寫個人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時,應詳細、準確填寫,經歷時間要連續;學習各階段要填寫院系專業和學歷學位,在職學習要注明。
3、考生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通知本人所在單位、學校,并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六、注意事項
(一)各位面試考生務必于2012年2月20日13:40到我局四樓會議室報到。
(二)考生專業考試時攜帶本人身份證,自帶簽字筆。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開始考試30分鐘后,遲到人員不得入場。提前交卷人員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距離考試結束15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
(三)面試開始前二十分鐘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50,未按時進入候考室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考生面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或候考室,自行攜帶的須將通訊工具關閉,暫交候考管理人員統一管理。
(五)若參加面試人數少于該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在達到當天面試考官組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時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考生沒有達到規定的平均分時,該職位取消錄用。
(六)面試結束后,根據各職位的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占15%,面試成績占35%。
考生參加面試及專業考試期間的食宿、交通費用由考生自理,請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聯系人:孫可科
聯系電話:0532-85703976
二〇一二年二月月十三日
路線1:市內可乘坐104路、110路、125路、12路、224路、304路、311路、312路、314路、316路、31路、374路、501路、601路等,在浮山所站下車,步行500米即到。
路線2:乘坐飛機抵青的考生,可乘坐青島機場大巴(701路公交巴士)至浮山所(南京路)下,步行500米即到。
路線3:乘坐火車抵青的考生,可乘坐501路、 316、 321、 26路公交車, 在浮山所站下車,步行500米即到。
以上路線僅供考試參考。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