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監理師考試理論與法規考點講義48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2-02-06
第二節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注冊和繼續教育
一、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監理工程師注冊(掌握注冊程序)
監理工程師的注冊,根據注冊內容的不同分為三種形式,即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和變更注冊。
(一)初始注冊
1.具備的條件: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2.提供的材料。
3.申請初始注冊的程序(掌握)
l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
l聘用單位同意后,連同上述資料由聘用企業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12年監理工程師報名時間
l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l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者準予注冊,并頒布《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執業印章由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隨時受理審批,并實行公示、公告制度,符合條件的進行網上公示,經公示未提出異議的予以批準確認。
(二)延續注冊
初始注冊有效期為3年,期滿要求繼續執業的,需辦理延續注冊。
延續注冊的有效期同樣為3年,從準予延續注冊之日起計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告準予延續注冊的人員名單。
(三)變更注冊
監理工程師注冊后,如果注冊內容發生變更,如變更執業單位、注冊專業等,應當向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注冊。
(四)不予初始注冊、延續注冊或者變更注冊的特殊情況
(五)注銷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