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際貸運代理名詞解釋專項練習十三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1-31
1、聯運——指聯運經營人者受托運人、收貨人或旅客的委托,為委托人實現兩種以上運輸方式(含兩種,下同)或兩程以上(含兩程,以下)運輸銜接,以及提供相關運輸物流輔助服務活 動。
2、物流中心——從事物活動的場所或組織。應基本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向社會服務(2)物流功能健全(3)完善的信息網絡(4)輻射范圍大(5)少品種、大批量(6)儲存、吞吐能力強(7)物流業務統一經營、管理。
3、航空貨運單——承運人對貨物或者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填制的,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線上運輸貨物所訂立合同的證據。
4、承運人責任期限——承運人對貨物的責任期限包括貨物在裝貨港、運輸途中和卸貨港處于承運人掌管之下的期間。
5、航空法——用以調整民用航空活動而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6、OMNIBUS B/L——并提單,不同批數的貨物合并再一份提單上,或不同批數的相同的液體貨裝在一個油艙內,簽發幾份提單時,前者叫并提單,后者叫拼裝提單。
7、SEPARATE B/L——分提單,一批貨物,即同一裝貨單的貨物,和根據托運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單。
8、EDI——即電子數據交換。是指按照統一規定的一套通用標準格式,將標準的經濟信息,通過網絡通信傳輸,在貿易伙伴的計算機系統之間進行數量交換和處理。